以西結書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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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2上主對我講:「呢道門要關住,唔可以打開,亦唔可以有人由呢度入去,因為上主、以色列嘅上帝,已經由呢度入去,所以呢道門要關住。
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打開。人不可從這門進入,因為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已從這門進入,所以這門必須關閉。
3至於領袖,佢既然係領袖,就可以坐喺呢度,喺上主面前食餅。佢要由門廊嗰條路入去,亦由嗰條路出去。」
3只有君王可以坐在裡面,在耶和華面前進食。他要從門廊進入,也要從原路出去。」
4佢又帶我經北門,去到殿前。我一睇,見到上主嘅榮耀充滿上主嘅殿,我就伏低,面貼住地。
4他帶我從北門來到殿前,我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祂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5上主對我講:「凡人,關於上主殿嘅一切規例同一切律例,我對你講嘅,你都要放喺心上,用眼睇,用耳聽。你要留心殿嘅入口,同聖所嘅一切出口。
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你要認真看,仔細聽我講有關耶和華聖殿的一切規矩和法則,記住所有的出入口。
6你要對叛逆嘅人,對以色列家講,主上主咁講:以色列家,你哋一切可憎嘅事,夠喇!
6然後告訴那些叛逆的以色列人,主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人啊,你們行可憎的事,該夠了吧!
7你哋帶心同肉身都未受割禮嘅外族人入我嘅聖所,玷污我嘅殿;你哋獻上我嘅食物——脂肪同血——嗰陣,佢哋破壞咗我嘅約,加喺你哋一切可憎嘅事之上。
7你們獻上食物、脂肪和血的同時,竟將那些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領進我的聖所,褻瀆我的殿,破壞我的約,使你們罪上加罪。
8你哋冇盡看守我聖物嘅職責,反而為自己安排其他人喺我嘅聖所履行我交託嘅看守職責。
8你們自己不管理我的聖物,卻把我的聖所給外人治理。
9主上主咁講:任何心同肉身都未受割禮嘅外族人,都唔可以入我嘅聖所;以色列人當中所有外族人,都係一樣。
9「『因此,主耶和華說:以色列人中身心未受割禮的外族人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10至於嗰啲利未人,當以色列迷失嗰陣,佢哋遠離我,跟住自己嘅偶像,離開我走錯路,佢哋要承擔自己嘅罪責。
10「『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時,有些利未人也遠離我、追隨偶像,他們必須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
11佢哋要喺我嘅聖所做服事嘅人,負責殿門嘅職務,服事呢座殿。佢哋要為人民宰殺燔祭同祭牲,企喺人民面前服事佢哋。
11然而,他們仍可以在我的聖殿供職,看管殿門,為百姓屠宰燔祭牲和其他祭牲,服侍他們。
12因為佢哋喺人民嘅偶像面前服事人民,成為以色列家犯罪嘅絆腳石,所以我舉手向佢哋起誓,佢哋要承擔自己嘅罪責。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12因為利未人帶動以色列人拜偶像,使以色列人陷入罪中,所以我起誓,他們必承擔自己犯罪的後果。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佢哋唔可以親近我,為我擔任祭司,亦唔可以親近我任何聖物同至聖之物;佢哋要承擔自己嘅羞辱,同所做嘅可憎之事。
13他們不得走近我,不可做我的祭司,也不得走近我的聖物或至聖之物,他們必因自己的可憎行徑蒙羞。
14不過,我會派佢哋負責看守殿,做殿裏一切服事,同其中一切要做嘅工作。
14然而,我要委派他們管理聖殿,辦理殿中所有的事務。
15至於利未祭司,撒督嘅後代,當以色列人離開我走錯路嗰陣,佢哋仍然盡看守我聖所嘅職責。佢哋可以親近我,事奉我,企喺我面前,向我獻脂肪同血。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15「『以色列人走入歧途時,利未祭司——撒督的子孫仍然在我的聖所盡忠職守,因此他們可以接近我、事奉我,侍立在我面前,獻上祭牲的脂肪和血。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佢哋可以入我嘅聖所,親近我嘅桌子,事奉我,履行我交託嘅職責。
16只有他們可以進入我的聖所,在我的桌前事奉我,遵行我的吩咐。
17佢哋入內院各道門嗰陣,要着亞麻布衫;喺內院各道門同殿裏服事嗰陣,唔可以着羊毛衫。
17他們從內院的門進入殿內供職的時候,要穿細麻布衣服,不可穿羊毛衣服。
18佢哋頭上要戴亞麻布頭巾,腰間要着亞麻布內褲,唔好束到出汗。
18他們要戴細麻布頭巾,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人容易出汗的衣服。
19佢哋出去外院,出去外院到人民嗰度嗰陣,要除低服事時着嘅衫,放喺聖屋裏,換上其他衫,免得因為佢哋嘅衫而使人民成為聖。
19他們出去外院見百姓的時候,必須脫下供職時穿的衣服,放在聖屋,穿上普通的衣服後再出去,免得通過聖衣把聖潔帶到百姓身上。
20佢哋唔可以剃光頭,亦唔可以任由頭髮留長;佢哋一定要修剪頭髮。
20他們不可剃光頭,也不可留長頭髮,只可修剪頭髮。
22佢哋唔可以娶寡婦或者被休嘅女人做妻子,只可以娶以色列家後代中嘅處女;不過,祭司留下嘅寡婦,佢哋可以娶。
22他們不可娶寡婦或被休的婦女為妻,只能娶以色列的處女或祭司的遺孀。
23佢哋要教我嘅子民分辨聖同俗,畀佢哋知道不潔淨同潔淨嘅分別。
24有爭訟嗰陣,佢哋要負責審判,按我嘅典章判斷;喺我一切節期,佢哋要遵守我嘅律例同規例,又要以我嘅安息日為聖。
24他們要審理訴訟之事,按我的律例斷是非。他們必須按我定的律例和法度遵守一切節期,守安息日為聖日。
25祭司唔可以走近死人,使自己沾染不潔淨;不過,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同未出嫁嘅姊妹,佢哋可以沾染不潔淨。
25他們不可走近死屍,免得玷污自己,除非死者是自己的父母、子女、弟兄或未出嫁的姊妹。
27到佢入聖所、入內院喺聖所服事嗰日,佢要獻自己嘅贖罪祭。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27他進入內院的聖所事奉時,要為自己獻上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至於佢哋嘅產業,我就係佢哋嘅產業。你哋唔可以喺以色列分地業畀佢哋;我就係佢哋嘅地業。
28「『我是祭司的產業。祭司不可在以色列擁有自己的產業,因為我就是他們的產業。
29素祭、贖罪祭同贖愆祭,佢哋可以食;以色列一切永獻之物,都要歸佢哋。
29他們的食物是以色列人獻上的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凡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都歸他們,
30各樣初熟之物嘅頭一份,同你哋各樣供物中一切獻出嘅供物,都要歸祭司。你哋亦要將麵團嘅頭一份交畀祭司,使福氣停留喺你屋企。
30各種初熟的出產和各種供物中上好的部分都要歸給祭司。你們將初熟的麥子磨成麵給祭司,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
31無論飛鳥定走獸,未經宰殺就死去或者被野獸撕裂嘅,祭司都唔可以食。」
31無論是自然死亡的,還是被其他野獸咬死的禽獸,祭司都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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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注
1. **3、5節嘅門同出入:** 3節保留領袖食餅嘅安排,唔將佢認定為某個神聖人物,亦唔等於重新開放2節所講嘅門畀所有人通行。食用動詞嘅阿勒頗帶元音書寫形式,同MAM列出嘅書寫/誦讀模板,係兩種要分開處理嘅記錄。5節入口同出口之間嘅介詞關係有難處,正文按並列留心出入處理,唔宣稱已唯一解決建築或管理關係;律例字尾缺yod亦唔單憑字形就解成單複數意思對立。
2. **7–14節嘅人稱同職責:** 「心未受割禮」保留身體意象,用嚟講心唔肯順從;唔同於肉身嘅割禮。7節原文由「你哋帶入/獻上」轉為「佢哋破壞」,正文保留轉換,唔強行將所有動作改成同一主語。8節「其他人」係按委派看守嘅上下文補明受委派者,原句冇喺呢個位置重複外族人名詞。11–14節限制祭司職分同接近聖物,仍保留守門、宰牲同殿內其他服事,唔改成完全逐出所有工作。
3. **17–20節嘅衣服、成聖同頭髮:** 18節下身亞麻衣物係貼身褲類,唔據此指定現代長褲款式;「唔好束到出汗」係將原文壓縮嘅「唔好以汗束身」按衣着上下文處理,唔宣稱原句明講鬆緊、溫度或醫學機制。19節原有「出去外院」重複保留;使人民「成為聖」指藉聖衣接觸而傳遞聖性,唔係使人受污染,亦唔外加具體傳遞程序。20節所查頭髮詞指散開嘅頭髮,留長意思來自配合嘅動詞;修剪唔等於剃光。
4. **22–27節嘅分別同時間:** 22節「被休」係婚姻上下文對被趕離嘅女子所作處理,唔當所選一般動詞定義本身已完整指定離婚制度;祭司寡婦嘅例外保留。23節聖/俗同潔淨/不潔淨係兩組分別,唔合併成一組善惡。25節完整保留列明嘅親屬同未出嫁姊妹,冇另加配偶例外。26節明寫潔淨之後再數七日;原文數算者係未指明嘅複數,正文用「有人」保留未指明行動者,唔改成潔淨之前,亦唔指定某個新祭司。
5. **28–29節嘅產業同食物:** 28節開頭句法壓縮,正文將產業提出作話題,保留上主自己係佢哋產業、唔另分以色列地業嘅對比,唔增補一塊地或認定人實際擁有上帝。29節祭獻活動名稱按食用上下文指所獻嘅食物;永獻之物係不可撤回、特別分出嘅財物,唔將呢度改成一條毀滅所有供應或者食人嘅命令。
6. **30–31節嘅頭一份、福氣同屍體:** 30節正文係頭一份,唔單憑所選詞義強制加上品質最好;麵團唔係搖籃。福氣停留嘅說法保留,所取得完整註記明言,係上帝回報抑或祭司祝福,仍有解釋困難,正文唔強制指定一種機制或交易保證。末尾原文由「你哋」轉為單數「你嘅屋企」,正文照樣保留。31節屍體詞嘅一般詞義比動物更廣,正文「未經宰殺就死去」按祭司食物規例,講已經死去、唔係經宰殺作食物嘅動物屍體,唔限定病死、意外死亡等某一種死因,亦冇另訂某種屠宰程序。原文冇另有一個「宰殺」動詞,呢個係將食物上下文嘅類別講明,唔係字典另加咗呢個動詞。原文屍體名詞本身冇列明死因,呢個係上下文處理,唔係所選詞典定義已獨自證成嘅完整分類;被撕裂亦保留,唔由詞典較廣定義加入食人或新烹調禁令。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為依據。主譯先完整讀第44章同完整第45章上下文,完成全部有界詞義、完整可用註記同三十一節判斷並封存,再親讀另一位獨立原文分析者嘅完整報告作比較,之後先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本包包含完整44章三十一節、45章二十五節,每版本五十六節;六十六個先前已核准44章重用檔案,同全包節數分開計。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兩版本完整原文、點號、重音、必要邊界同出版者註記均保留。
兩章合計,UXLC有四個書寫/誦讀位置:44章5、24節同45章3、5節;MAM另有44章3節,共五個位置、六個遞迴模板,因為44章24節有兩個分開嘅組合。44章5節字尾缺yod記錄唔單憑缺寫就宣稱單複數意思對立。44章3節完整出版者註記所述阿勒頗帶元音書寫形式明言冇誦讀註記,同MAM列出嘅明確書寫/誦讀模板分開,唔強行統一兩種記錄。兩項完整出版者註記都喺44章,另一項係12節:出版者形容該處非常模糊,保留一方判讀冇gaaya、另一方認為可能有gaaya嘅差異,唔替佢斷定。呢啲係出版者記錄,唔係本次親見古抄本影像;45章喺呢個範圍實際冇遞迴出版者註記,唔係漏讀。
有限度規整輔音差異喺44章3、11節:3節同時有食用動詞字形同門廊字形差異,總字數相同唔代表字母相同;11節MAM燔祭字形比UXLC多vav。其餘規整比較相合唔代表點號、重音或全部註記相同。本包44–45章冇範圍內歷史更正記錄,唔將較早章嘅更正移入本章。第46章1節喺本包只係目錄邊界,唔冒稱由本包讀完整第46章。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
**獨立比較同所選處理。** 主譯同獨立原文分析者都保留7節人稱轉換、8節受委派者未明講、11–14節仍有服務但失去祭司接近權嘅區別。19節係聖性傳遞,唔倒轉譯成污染;18節汗同束身嘅關係仍係上下文處理,冇額外醫學機制。20節散開頭髮、任其留長同修剪係相關而唔完全相同嘅詞義部分,唔改成剃光。26節明寫潔淨之後數七日,唔倒置先後。28節產業比喻同開頭句法、29節祭物借代同永獻之物、30節福氣如何停留,都保留解釋界線;31節按食物規例處理動物屍體,唔將較廣詞義當本節額外內容。相合判斷唔等於所有句法已唯一解決,亦唔靠同意票數或現代譯句填平難處。本章冇須換算嘅長度或容量;七日係時間次序,唔作量度尺度轉換。
**實際審閱同修訂。** 初稿24節「擔任審判」由一位語言審閱指出角色/動作搭配問題,列作本地語言必改;另一位認為屬可選改善,原文審閱冇判定來源錯譯。主譯採用完整句子「負責審判」,保留其餘內容,唔把唔同角色判斷改寫成一致暫緩。三個角色都親讀完整候選24節、未改嘅31節、全部六注同鄰文,分別接受有界候選,唔以候選通過代替整章實際後繼稿審閱。較早獨立審閱接受31節「自然死」,同時明確保留聽者可能較狹窄理解死因嘅風險;當時注6唔被當成單聽正文已解決歧義。其後主譯逐章重讀全卷正文同全部簡註,對照4章14節,再重讀兩處完整原文同核准嘅屍體、獵物詞義,判定呢個分類可能被誤聽成只限醫學上自然死亡,值得重開完整句子。今稿改為「未經宰殺就死去」,其餘內容保留,注6明講係食物規例嘅上下文類別,唔係原文多咗一個宰殺動詞、特定死因或現代程序。三位角色親讀完整31節、全部六注、鄰文同4章14節比較後接受候選;呢次係後來全卷檢查發現嘅實際範圍風險修訂,唔抹去先前接受餘留風險嘅判斷,也唔把舊有唔同語言評價改寫成一致暫緩。已交付舊稿保留,今稿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唔係靜默替換。
**資料接觸限制。** 只用經獨立核准嘅初始一百八十五項組合路徑,同另行核准十三項補充。主譯完成全部一百九十八項,自己新讀同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嘅詞義/整組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另一人閱讀。九十三個精確詞頭缺口保留;3節門廊同4節指示詞嘅替代查找冇找到額外索引,唔由失敗查找推定新詞義。25節原有請求、實際字形同另一索引字頭嘅差別亦保留。今章冇實際缺失註記要求,唔代表先前原始空註記缺口已補回。
初始資料曾被暫緩:獨立資料核對親讀全部三百七十九項完整可用註記上下文後,發現20節頭髮相關一項註記嘅未加引號歸屬範圍,需要保守隔離。只讀核准嘅該項後繼安全讀者檔,其餘一百八十四項保持原樣;舊初始包仍暫緩,唔當已核准。本次主譯喺獲核准前冇讀初始44章詞義,係本角色、本次範圍嘅事實,唔宣稱整段歷史從未接觸同類資料。該修正嘅實際問題係引號前歸屬範圍,唔因沿用檔名就冒稱係另一種連結問題。隔離唔證明該處必然係現代版本逐字建議,亦唔畀任何人補猜被隔離意思。
初始核准組合保留一千一百個隔離呈現,其中二百零四個係保守待核呈現,涉及一百五十八個不同片段。資料準備者新增二十三個片段同獨立核對再加嘅一個分開記錄。初始六十七個空註記母項、七十五個空呈現,同補充五個空母項分開計,唔套用前章數目。補充全部十項完整可用註記上下文、二十一個呈現同最新隔離歷史分開核讀,冇因冇再發現問題就恢復待核意思。
所有保守待核片段、十五組累計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舊有暫緩祖先檔案仍不可讀。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理由。未核准資料、非本節參照同資料連結唔自動授權擴張詞義。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括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座標同專名。** 指定參考嘅資料角色親讀本章全部三十一個有序單元,再由獨立資料核對確認原生44章1–31節同參考44章1–31節對應,唔係只數節數。主譯只讀核准座標證據,唔借用資料角色閱讀冒稱自己讀過現代譯句。呢個座標核對唔等於語義、版本逐字相等或專名身份核准。當前正文三個一般專名、十三個實際位置,已由資料角色同獨立核對逐一核實,均有同節參考拼寫支持;參考共十四個位置,12節額外補出嘅利未名詞冇對應原生專名詞,唔因此強加落正文。6節重複以色列保留兩個原生位置,10、15、28、29節帶前綴完整字形亦有核對,唔虛構唯一逐詞配對。較早24節改動後曾獨立重新綁定;今次31節非專名措辭改動後,再對當前全三十一節同十三個位置作獨立重新綁定,十三個專名位置不變。呢項資料重新核對唔代替31節類別措辭嘅原文同語言審閱;一般專名核對唔代替神聖稱呼標準、身份或語義裁決。資料角色重用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逐位元組相同嘅本章參考快取,唔係今次重新取得現代譯文;首次取得成功,實際記錄嘅最終網址同請求一致,冇虛構重試。主譯只讀核准有界證據,唔冒稱親讀私人現代譯句。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31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3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13處同對照頁14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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