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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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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為埃及唱哀歌

1

耶和華對我說:

2

「凡人,你要發預言,講:主上主噉講:『你哋要哀號:「嗰日有禍喇!」

2

「人子啊,你要說預言,宣告主耶和華這樣說,「『哀號吧!你們要為那日悲傷。

3

因為嗰日近喇,上主嘅日子近喇;嗰日係密雲籠罩嘅日子,列國嘅時候要到喇。

3

因為日子近了,耶和華的日子近了,那將是烏雲密佈的日子,是列國淪亡的時候。

4

刀劍會臨到埃及;埃及有人被殺倒下嘅時候,古實會驚恐。埃及嘅財富會被奪走,根基會被拆毀。

4

必有刀劍攻擊埃及,埃及必屍橫遍野,古實必痛苦不堪。敵人要擄掠埃及的財富,摧毀她的根基。

5

古實、弗、路德、所有混雜嘅民族、古伯,同盟約之地嘅居民,都會同埃及人一齊倒喺刀下。』

5

古實、弗、路德、阿拉伯和利比亞及其他盟友都必與她一同死於刀下。』

6

上主噉講:『扶持埃及嘅都會倒下,佢引以為傲嘅強盛會衰落;由密奪到色弗尼,人會喺埃及倒喺刀下。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6

「耶和華說,『埃及的盟友都要覆滅,埃及的傲氣必蕩然無存,從密奪到色弗尼的居民都要喪身刀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7

埃及會喺荒涼嘅列國中成為荒涼之地;佢嘅城邑會喺荒廢嘅眾城中成為廢墟。

7

埃及要變成荒地中的荒地,她的城邑要淪為廢墟中的廢墟。

8

我喺埃及放火,佢所有援助者都被擊垮嘅時候,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8

我要點火燒埃及,埃及的所有盟友都要滅亡。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9

喺嗰日,會有使者從我面前坐船出去,使安然無慮嘅古實驚惶;埃及遭難嘅日子,古實人亦會驚恐。睇吓,呢場災難要嚟喇!』

9

「『在那日,我要差遣使者乘船出去驚嚇安逸的古實人,在埃及遭難的日子,他們必痛苦不堪。看啊,這日子快到了。』

10

主上主噉講:『我要藉住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嘅手,使埃及嘅財富消失。

10

「主耶和華說,「『我要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消滅埃及的百姓。

11

佢同跟隨佢嘅人民,呢班列國中兇殘嘅人,會被帶嚟毀滅呢地;佢哋會拔刀攻打埃及,使呢地滿佈被殺嘅人。

11

他和追隨他的都是萬民中最殘暴的人。他們去毀滅埃及,拔刀攻擊那裡,使埃及屍骨遍野。

12

我要使河道變成乾地,把呢地交到惡人手中;我要藉外族人嘅手,使呢地同其中一切都荒涼。我上主已經講咗。』

12

我要使尼羅河乾涸,把土地賣給惡人,我要藉外族人的手使埃及及其境內的一切都荒廢,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13

主上主噉講:『我要毀滅偶像,從挪弗除去虛假嘅神像;埃及地唔會再出領袖,我要使埃及地充滿恐懼。

13

「主耶和華說,『我要毀滅偶像,剷除挪弗的神像。埃及再沒有君王,我要使埃及境內充滿恐懼。

14

我要使巴特羅荒涼,喺瑣安放火,喺挪施行審判。

14

我要使巴特羅荒廢,放火焚燒瑣安,審判底比斯。

15

我要把烈怒傾倒喺訓呢個埃及嘅堡壘,又除滅挪嘅眾民。

15

我要把我的烈怒傾倒在埃及的訓堡壘,消滅底比斯的百姓。

16

我要喺埃及放火;訓會極其痛苦,挪會被攻破,挪弗會喺白日面對敵人。

16

我要放火燒埃及,訓必受極大的痛苦,底比斯要被攻破,挪弗終日困苦不已,

17

亞文同比‧伯實嘅年輕人會倒喺刀下;呢啲城嘅居民會被擄去。

17

亞文和比伯實的壯丁必死於刀下,眾城都要遭受擄掠。

18

我喺答比匿打斷埃及嘅軛,佢引以為傲嘅強盛喺嗰度終止嘅時候,白晝會變暗;密雲會遮蓋佢,佢嘅女兒會被擄去。

18

我粉碎埃及勢力的那天,答比匿必日月無光,她的銳氣全消。烏雲必籠罩她,她城邑的居民必被擄去。

19

我要喺埃及施行審判,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19

我必這樣審判埃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0

第十一年正月初七,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20

第十一年一月七日,耶和華對我說:

21

「凡人,我已經打斷埃及王法老嘅膊臂;睇吓,冇人包紮佢,使佢得到醫治,冇人用布裹住佢,令佢有力握刀。

21

「人子啊,我打斷了埃及王法老的一隻臂膀,沒有人替他敷藥包紮,以致他無力拿刀。

22

所以,主上主噉講:『我要對付埃及王法老,打斷佢嘅兩條膊臂,無論係強壯嗰條,定係已經折斷嗰條;我要使刀從佢手中跌落。

22

因此,主耶和華說,『我要與埃及王法老為敵,我要把他那強壯的臂膀和曾經受傷的臂膀一起打斷,使刀從他手中掉落。

23

我要把埃及人分散到列國,驅散到各地。

23

我要把埃及人驅散到列國,分散到列邦。

24

我要使巴比倫王嘅膊臂強健,把我嘅刀交喺佢手中;我要打斷法老嘅膊臂,法老會喺佢面前,好似受咗致命傷嘅人噉呻吟。

24

我要使巴比倫王的臂膀強壯有力,把我的刀交在他手中。我要打斷法老的臂膀,使法老在他面前像受了致命傷的人一樣呻吟。

25

我要使巴比倫王嘅膊臂強健,法老嘅膊臂卻會軟弱無力。我把刀交到巴比倫王手中,佢伸出刀攻打埃及地嘅時候,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25

我要使巴比倫王的臂膀強壯有力,而法老的雙臂必軟弱無力。我要把我的刀交在巴比倫王手中,讓他揮刀攻擊埃及。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6

我要把埃及人分散到列國,驅散到各地;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26

我要把埃及人驅散到列國,分散到列邦,這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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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3–6、9節:列國、地域同將臨嘅災難。** 3節「列國嘅時候」保留壓縮表達,按全段係列國面對審判嘅時候,唔補成一套確定末世時間表。5節混雜民族唔自動等同阿拉伯;古伯嘅可用詞條指向埃及以西一帶,但正文仍保留同弗唔同嘅原文名稱,唔抹成同一群人。「盟約之地」嘅居民身份未由呢個詞組唯一確定,唔自行改成猶大人。6節強盛衰落係按實際抽象主語作上下文理解;可用同節下降詞義原先以人死亡、下到陰間為搭配,唔代表「強盛」本身字面走入陰間,亦唔等於每個扶持者有確定死後去向。密奪同色弗尼之間嘅「到」係地域範圍銜接,唔假裝原文明說另一個「直到」。9節「遭難」「呢場災難」係按前文補明壓縮嘅日子同來臨事件,唔係原文另有一個明說嘅災難名詞;亦唔宣稱末句陰性動詞只有呢一種指涉。 2. **4、10、12、15節:財富、眾民同交付。** 4、10節按實際可用同節詞義採財富義;15節另有眾民義,冇為咗表面一致而全部譯成人口或者財物。12節乾地唔只係無人居住;「交到惡人手中」保留交出控制權嘅意思,原文用賣出嘅表達,但唔必然係普通金錢買賣。可用詞義以交出上帝子民為搭配,呢度實際受詞係土地,正文係按上下文作有界延伸,唔宣稱詞條本身逐字定義咗土地交易。 3. **13–16節:神像、城名同白日敵人。** 兩個偶像詞有重疊,唔據此虛構兩種現代宗教分類。挪同挪弗係唔同名稱,唔為咗順句互換。16節訓嘅痛苦表達有書寫/誦讀差別,實際形式同索引詞頭分開保留;痛苦、恐懼可以帶身體反應意象,唔一定係字面生產。末句原文把挪弗、敵人同白日緊接,冇明說完整動詞;「會喺白日面對敵人」係本稿補足嘅上下文銜接,唔宣稱句法唯一確定,亦冇改成日日不斷嘅災禍、另加城牆或水嘅意思。 4. **17節:亞文同被擄嘅「佢哋」。** 實際有點原文讀作亞文;同節索引一個亞文詞條卻介紹以法蓮嘅伯特利,另一個安詞條介紹埃及嘅赫利奧波利斯。兩項資料唔能夠當成已經證明地名完全相同;正文保留實際亞文名形,唔因此把伯特利搬到埃及,亦唔悄悄改讀安。可用註記引述古代希臘文、拉丁文嘅赫利奧波利斯讀法,係詞典轉述,唔等於本次另行親自核讀古代見證。埃及上下文支持相關地理理解,但身份仍須有界。比‧伯實係由兩個實際原文字組成嘅複合名稱;分開提出嘅詞頭請求同同節複合索引唔等於兩個獨立地名,亦冇抹去原有索引缺口。末句原文只明說陰性複數「佢哋」被擄,本稿按城邑同人口嘅轉喻補成「呢啲城嘅居民」,唔宣稱原文明說居民,亦唔排除理解為婦女嘅可能。 5. **18節:白晝、軛同女兒。** 實際原文字母點號係 sin,可用索引詞頭係 shin;註記本身亦指出差別,唔當作完全同形同根。白晝變暗係結合日光、密雲同審判上下文嘅選擇,唔單憑索引就宣稱原文已被改成另一形式。軛保留壓迫意象。「佢」同「女兒」仍帶城邑人格化:女兒可指女居民,亦可指附屬城鎮及其中人口,正文保留女兒意象,唔強行選定唯一範圍;密雲遮蓋嘅指涉亦唔由拼寫核對代為決定。 6. **20–26節:膊臂、醫治同刀。** 20節新日期屬後一段,唔倒填入開首冇日期嘅預言。21節膊臂受傷、布帶包紮同醫治保留力量受損嘅形象;實際醫治表達用複數,索引詞頭用單數,唔據此補造藥物、截肢或者治療程序。22節強壯同已折斷兩條膊臂都保留。24節法老好似受致命傷嘅人呻吟,唔係死人發聲;「佢面前」按上下文理解為巴比倫王面前,唔宣稱每個代詞都重複咗名稱。25節膊臂軟弱無力唔係斷臂跌落;伸出嘅受詞係刀,可用詞義搭配原先講伸手施罰,正文係跟實際刀劍受詞理解,唔假裝原文另有手作受詞。把刀交畀巴比倫王顯出上主施行審判,唔等於認可巴比倫一切行為;認識上主亦唔另加全體悔改嘅承諾。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閱讀稿二十六節同原生第30章1–26節逐一對應;實際單元同章界經獨立核對,唔只靠節數推斷。完整第30章連同完整第31章上下文先行閱讀,主譯完整詞義判斷先行封存,再同另一位原文審閱者獨立完成嘅判斷比較,之後先成稿。節號核對唔係整句翻譯授權,亦唔等於採用參考頁面措辭。 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已保存、已驗證嘅完整第30、31章,每版本共四十四節;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30章冇遞迴出版者註記;上下文第31章4、6、11節三項完整註記保留,包括短元音同第11節字母筆畫未決觀察。第30章16節、第31章5節書寫/誦讀形式保留;第30章4節拼寫同第31章8、12、13節字母次序差別冇抹平。本包範圍冇另列歷史修訂,唔虛構數目。出版者引用學者、觀察筆畫或提出相反可能,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本次冇新修訂古抄本。邊界第32章1節只係章節目錄標記,唔冒稱藉本包讀完整第32章。 先前第27章摘要數字同字形轉錄筆誤仍留存。今次初始詞典準備文件把原生第30章誤寫成第29章,主譯發現後另作不可覆寫嘅說明;實際四十四節、第30章二十六節同第31章十八節嘅單元身份一直分別保留,唔倒稱先前核對已發現所有文字筆誤。節號準備資格文字亦曾把「原生第30章二十六節」誤標為第29章;另立不可覆寫嘅修正文件經獨立核准,只改該項文字,實際逐節對應同原生檔案冇改。準備者同核對者承認先前漏查,唔倒稱舊文件從來冇錯,亦唔用錯誤摘要改動正文。本包五十六個資料重用檔案同主譯另計四個共同標頭嘅六十個身份證明屬唔同統計範圍。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點號、重音同編訂內容完全一致。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第30章三十九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缺口。實際原文形式、索引詞頭同同節參照保持分別,唔虛構每個索引都同某個原文字一對一對應。4、10節財富同15節眾民、6節抽象強盛同人下降詞義搭配、12節土地同交出子民詞義搭配、16節書寫/誦讀同白日敵人省略句、17節亞文/安地理定義張力、18節字母點號同女兒範圍、25節刀劍受詞同伸手搭配之別,均按實際材料有界判斷,唔以兩位原文分析者同意代替唯一確定證據。 **資料接觸限制。** 第30章初始同六項補充資料經獨立核對後,今次冇另發現必須新增嘅隔離修補;呢個結果唔等於資料冇待核片段,亦唔等於歷史上從未接觸現代版本相關內容。初始資料本身已有今次新隔離嘅待核片段,累計十五組相關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主譯只讀實際獨立核准範圍,唔讀被扣起嘅舊有問題版本。待核片段不可用,唔能夠由版本標籤、馬所拉文本標記、詞義編號、等號、字形、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處理、理由或意思。完整可用註記中嘅非本章參照唔自動成為本節嘅變體或者新詞義授權;補充準備文件舊有初始待核狀態由實際後續核准範圍取代,唔倒稱當時已經獲批准。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整個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章主譯同原文審閱者各自完成完整詞義判斷並封存,之後先交換本章實質判斷;各自實際新讀同自己舊有讀過嘅完整詞條/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冒稱借用對方閱讀紀錄。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專名核對狀態。** 本章新一次有限專名拼寫核對已完成;現行十七個暫列詞頭、四十八次正文出現,同參考頁面四十九次相關詞頭出現分開記錄。5節初稿「古巴」同參考拼寫「古伯」實際唔同,舊有別名比對嘅「相符」標籤唔係逐字相同;現稿正文同譯註已按同一既選詞頭改作「古伯」,唔藉拼寫決定民族或者地理身份。15節只調整既有城名同堡壘同位語嘅次序,現行四十八個不含節號前綴嘅位置重新核對,唔倒用舊位置證明新稿。參考資料重用核對者先前親自讀過、且位元組身份未變嘅同一章資料,冇冒稱另取新版本。參考頁8、24節額外重複嘅名稱冇強加正文;9節同其他位置嘅補明或重複唔等於原文每次另有一個名稱。節號同詞頭核對唔係整句翻譯、地理身份或一般詞義嘅權威;神聖稱號、一般角色同神學判斷亦唔屬拼寫核對權限。亞文嘅實際原文名形同索引地理張力、18節女兒同代詞範圍,仍按譯註保留。參考頁面標示「2010 和合本修訂版」唔等於本次取得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該參考資源仍標示 **Rights unconfirmed**,唔作已取得公開散布授權嘅證明。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26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17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48處同對照頁49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本章第5節現稿「古伯」逐字符合對照;早期「古巴」別名式分類唔等於逐字相同,只保留作歷史。第15節舊修訂引致嘅名稱位置變動已按實際現稿核實,唔將原有附註嘅舊分類當成現稿仍有異寫。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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