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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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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佢帶我入殿堂,量咗門框柱,呢邊闊約三點一米,嗰邊亦闊約三點一米;呢個係居所嘅闊度。

1

那人帶我進入殿堂,量兩邊的牆柱,各三米寬。

2

入口闊約五點二米,入口兩旁各約二點六米。佢量咗殿堂,長約二十點八米、闊約十點四米。

2

殿的入口寬五米,兩邊的牆各寬兩米半。殿堂長二十米,寬十米。

3

佢行入裏面,量咗入口嘅門框柱,約一米;入口約三點一米,入口闊約三點六米。

3

他到內殿的入口,量兩邊的牆柱,各一米寬,門寬三米,兩邊的牆各寬三米半。

4

佢量咗裏面,長約十點四米、闊約十點四米,對住殿堂。佢對我講:「呢個係至聖所。」

4

他量了內殿,長寬各十米。他對我說:「這是至聖所。」

5

佢量咗殿牆,厚約三點一米;圍住殿嘅側廂樓層,闊約二點一米。

5

他又量殿牆,厚三米,殿的外圍有廂房,每間寬二米。

6

側廂一層接住一層,三層同三十重。殿四圍供側廂使用嘅牆上有伸出嘅橫沿,用嚟承托側廂;承托唔設喺殿牆裏面。

6

廂房是一層疊一層的,共有三層,每層有三十個房間。殿牆外圍有支撐廂房梁木的牆坎,以免梁木插入殿牆中。

7

側廂越往上就越闊,盤繞住向上;圍住殿嘅部分層層向上,所以殿側上面較闊。由下層經中層,可以上到上層。

7

這些廂房的設計是越往上層越寬,殿周圍的建築是層層向上建的,所以越往上層,房間越寬,有樓梯自下層經過中層到上層。

8

我見到殿四圍都有高起嘅地方;側廂樓層嘅基腳到邊沿高約三點一米,足足一竿。

8

我看見殿的周圍有突出的平臺,高一竿,構成廂房的根基。

9

側廂樓層外面嘅牆厚約二點六米;殿嘅側廂樓層旁邊有留空嘅地方。

9-10

廂房外牆厚二米半,廂房與祭司房之間是一塊圍繞著殿的空地,寬十米。

10

房間之間闊約十點四米,圍住殿四周。

本版本第 9-10 節合併顯示,見上面對應行。

11

側廂樓層嘅入口通向留空嘅地方,一個向北,一個向南;四圍留空嘅地方闊約二點六米。

11

廂房有兩個門口朝著空地,一南一北。廂房周圍與空地相連的平臺寬兩米半。

12

西面對住空地嘅建築,闊約三十六點四米;四圍嘅牆厚約二點六米,建築長約四十六點八米。

12

在殿前空地向西的地方有一棟建築物,寬三十五米,長四十五米,牆厚兩米半。

13

佢量咗殿,長約五十二米;空地、建築同佢嘅牆,合共亦長約五十二米。

13

他量了殿,長五十米。殿的院子,那棟建築物和牆共長五十米。

14

殿嘅正面連同東面空地,闊約五十二米。

14

殿東邊的空地寬五十米。

15

佢又量咗空地後面、對住空地嘅建築,連同兩旁嘅廊台,長約五十二米。內殿同院子嘅門廊,

15

他量了殿後面、空地對面的那棟建築物,及其兩邊走廊的長度,共長五十米。聖所、至聖所、院子的門廊,

16

門檻、格仔窗,同圍住嗰三部分嘅廊台,對住門檻嘅地方,四圍都鋪咗木板;由地面直到窗,窗亦遮蓋住。

16

它們周圍的門檻、格子窗和走廊從地面到窗沿都鑲有木板。

17

入口上面直到殿裏面,同外面四圍所有牆,內外都分成量好嘅區段。

17

殿的入口和內殿裡外四周的牆也按尺寸鑲著木板。

18

上面造咗基路伯同棕樹圖案;兩個基路伯之間有一棵棕樹圖案,每個基路伯都有兩張面。

18

木板上刻著基路伯天使和棕樹,兩者彼此相間排列。每個基路伯天使有兩個面孔:

19

一張人面向住呢邊嘅棕樹,另一張少壯獅子面向住嗰邊嘅棕樹;殿四圍都造咗呢啲圖案。

19

一個是人的臉,面向一邊的棕樹;一個是獅子的臉,面向另一邊的棕樹。整個殿四圍都刻著基路伯天使和棕樹。

20

由地面直到入口上面,殿堂嘅牆上都造咗基路伯同棕樹圖案。

20

從地板到門以上殿內牆壁上都刻著基路伯天使和棕樹。

21

殿堂嘅門框係方形;聖所前面嘅樣貌,同嗰個樣貌一樣。

21

聖所的門框是方形的,至聖所前的門框也一樣。

22

木造嘅祭壇高約一點六米、長約一米;佢嘅邊角、長邊同四壁都係木造。佢對我講:「呢個就係擺喺上主面前嘅枱。」

22

聖所裡面有一座木頭做的祭壇,高一米半,長寬各一米,壇的四角、底及四面都是木造的。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面前的桌子。」

23

殿堂同聖所都有兩扇門。

23

聖所和至聖所各有一道雙扇的門,

24

門各有兩塊可以轉動嘅門板:呢扇門有兩塊,另一扇亦有兩塊。

24

每扇都是可以折疊的雙頁門,

25

殿堂嘅門上造咗基路伯同棕樹圖案,同牆上嘅一樣;門廊外面前方有木造嘅簷篷。

25

聖所的門上也刻有基路伯天使和棕樹,與牆上所刻的一樣。門廊上有木造的廊簷。

26

門廊兩旁都有格仔窗同棕樹圖案;仲有殿嘅側廂樓層同簷篷。

26

聖殿門廊兩側的牆壁上有格子窗和棕樹雕刻,廂房都有房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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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短註釋 1. **量度同入口。** 沿用同一異象40章嘅加長肘尺,約0.52米,一竿六肘尺約3.1米;唔再加一次掌寬。公制只係近似,唔證明一張確定嘅建築圖。原有數值:1節兩邊各六肘尺;2節入口十、兩旁各五、殿堂四十乘二十;3節門框柱二、入口六、入口闊七;4節二十乘二十;5節殿牆六、側廂闊四;8節一整竿、六肘尺;9節牆五;10節二十;11節留空處五;12節建築闊七十、牆五、長九十;13節殿一百,空地、建築同牆亦一百;14、15節各一百;22節高三、長二。七肘尺約3.6米、四約2.1米、四十約20.8米、七十約36.4米、九十約46.8米,其餘同40章換算。1節居所相關詞本地所選義係居住之處,唔必然係可搬動帳幕;末句闊度同兩邊門框柱嘅關係仍緊縮。3節兩個入口尺寸分開保留,唔暗中改成同一數字。4節只講至聖所,冇另外補出約櫃。 2. **5–11節:側廂樓層同承托。** 本地所選側廂詞義指同一層所有房間合成嘅樓層,唔單指一間房。6節原文「三同三十」同分層詞嘅結合十分難定;分層詞可指上下疊置嘅樑列或整層。正文保留「三層同三十重」呢個未完全解開嘅表達,唔自行算成九十間房、三十三層,亦唔聲稱已證實每層三十間。後半按所選名詞義理解為牆上伸出嘅橫沿同承托,唔把嗰個名詞當成「進入」動詞;側廂用牆同殿牆嘅接合仍有難處。7節由下經中到上係語境接合,唔額外指定螺旋樓梯或支承工程。8節末詞確切意思不明,可能指邊沿或接合處;正文「到邊沿」係暫取嘅量度接合,唔係詞典已證明嘅「長肘尺」定義。公制基礎來自同一異象嘅量度規則,唔由呢個難詞推算。8節書寫同誦讀嘅基腳字形分開保留。9、11節留空處嘅確切位置仍有壓縮,正文冇補造通道平面圖。 3. **12–17節:空地、廊台同木板。** 空地所選義係建築之間嘅開放地方,唔直接等於禁區。13節建築詞確切意思不明,可能係有牆嘅構造。15、16節廊台相關詞亦未明,正文暫取廊台,唔證明特定露台形狀。15節書寫/誦讀形式保留;15–17節原文係一串緊密相接嘅建築部分,嗰三部分嘅所指、木板覆蓋範圍同窗嘅關係唔能夠唯一確定。格仔窗按所選可能有格柵嘅意思,唔聲稱確實封死。17節末詞所選義係量定嘅地方或區段,故用量好嘅區段,唔由被隔離註記補猜雕像或另一讀法。呢個處理唔等於已解決下一節裝飾同每段牆嘅精確位置。 4. **18–21節:圖案同未指明嘅比較。** 棕樹係裝飾圖案,唔係喺牆內種樹。每個基路伯兩張面係人面同少壯獅子面,唔由較早異象改成四張面。20節原文最後嘅殿堂牆短語,正文按裝飾語境接合;特別點號屬原文標記,唔增添經文字。21節門框所選說明可包括橫向部分,唔只係兩根獨立直柱;聖所前面「樣貌同樣貌一樣」冇明示比較對象,正文亦冇強行指成祭壇或某座建築。 5. **22–26節:木壇、門板同簷篷。** 22節先稱祭壇,再稱上主面前嘅枱,兩個稱呼都保留。原文重提長度,冇另列闊度;正文「長邊」係將長度同木造結構接合,唔暗改成底座或新增闊度。邊角唔改成腳。23節把兩扇門分配到殿堂同聖所係本稿嘅語境理解,原文短句本身緊縮;24節按門同可轉動門板嘅所選區分表達,唔另加門口數目。25、26節末詞本地所選義係簷篷或伸出嘅遮蓋,唔改成任意厚木板。26節最後仍係緊縮嘅樓層同簷篷名詞列舉,冇補出已知嘅結構圖。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主譯先完整讀第41章同完整第42章上下文,完成全部有界詞義、完整可用註記同二十六節判斷並封存,再親讀另一位獨立原文分析者嘅完整報告作比較,之後先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呢份係原生節號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本包實際包含完整41章二十六節、42章二十節,每版本四十六節;五十六個先前已核准41章重用檔案,同全包範圍分開計算。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兩版本完整原文、點號、重音、必要邊界同出版者註記均保留。 兩章兩版本各有五個書寫/誦讀位置:41章8、15節,42章9、14、16節;MAM有六個遞迴模板;42章9節有兩個分開嘅模板,其中一個係特別嘅兩詞書寫/誦讀組合,另一個另列入口相關字形。唔將詞數、模板數同位置數混為一談。規整輔音差異喺41章16節同42章5節。41章16節後半段、עד־之後嗰個「窗」字,UXLC寫作החלנות,MAM寫作החלונות,多一個vav;開頭第一個窗字並冇呢個差異。42章5節中間部分相關字形,MAM喺kaf之後多一個vav。唔由輔音比較推論點號、重音或整個版本相同。 主譯較早完整原文記錄已限定41章16節差異喺עד־之後,但其後完整詞義判斷嘅簡寫「第一個窗字」過闊;上章公開來源說明亦曾漏咗位置限制。成稿後獨立比較者指出後,主譯重新讀兩版本完整該節確認,保留原封存紀錄,另作不可覆寫更正。呢度沿用確切嘅後半段位置,唔倒寫成所有較早記錄都冇錯,亦唔冒稱本章新發現或改動咗希伯來原文。 本包唯一完整出版者註記喺42章16節,嵌套於書寫/誦讀分支:書寫同誦讀嘅「肘尺/百」字形,以及出版者所述阿勒頗書寫字形同標點嘅記錄,均完整保留同讀過;唔以版本標籤補猜被隔離資料。41章1節第9詞移除結尾連字號、42章1節第8詞vav下元音改動,都係來源已記錄嘅歷史更正,唔係本次新校改。第43章1節喺本包只係目錄邊界,唔冒稱由本包讀完整第43章。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出版者對古代抄本嘅觀察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本次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 本章初稿來源說明又將42章16節出版者所記阿勒頗書寫字形,誤稱為誦讀情況。成稿後獨立比較者指出,主譯重新核讀完整註記確認欄位明寫א-כתיב;主譯較早原文記錄有分開書寫同誦讀,但初稿說明同整章讀回仍漏咗呢個錯誤。今次另作不可覆寫更正,並把42章9節兩個模板嘅說明寫清楚;唔將呢件事混同上段41章16節窗字位置嘅較早錯誤。正文、公制數值同五項註記冇因此改動,亦唔假造正文語言問題。 **原文判斷同公制。** 主譯由初讀到完整詞義核對,真實細化咗居所、側廂樓層、橫沿、空地、量定區段同簷篷嘅處理;唔將較早暫擬詞倒寫成一直一致。兩位獨立原文分析對多項所選詞義相合,但6節「三同三十」、8節邊沿或接合、16節覆蓋範圍、21節樣貌比較同23節門嘅分配,仍未唯一解開。唔用同意票數、工程平面圖、現代譯句或被隔離片段代替實際原文判斷。 公制沿用同一異象40章嘅加長肘尺約0.52米,一竿約3.1米,原值另完整記喺註1。呢個係有界近似,唔係新取外部度量衡資料或精密考古定論;唔喺已加長肘尺再加約8厘米。8節末詞本身確切意思不明,唔把量度基礎冒稱成嗰個詞嘅定義。6節原有三同三十唔換算成確定房間總數,22節重提長度唔暗改成底座或新增闊度。尺寸相同唔等於已解決建築關係。 **資料接觸限制。** 本章初始一百項同另行核准十一項補充,均經獨立完整原始欄位、可用註記、參照同隔離歷史核對。主譯完成全部一百一十一項,自己新讀同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嘅詞義/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另一人閱讀。七十九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保留;七個原有項目冇再算成新補充。12、15節同一詞條系列三個參照所要求嘅一項註記,原始完整註記陣列真係空,故冇補造內容。今次補充有七個真正空註記母項,唔混同上章補充由七更正為六嘅歷史。核對者曾因欄位結構同舊預期雜湊停下核查,係接受前已處理嘅核對歷史,唔包裝成語義修正。 所有保守隔離待核片段、十五組累計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獨立核對冇要求新增修正,唔等於本輪或歷史上冇待核內容,亦唔據此稱已證明係現代譯文。舊有暫緩祖先檔案仍唔可讀,補充實際最新隔離歷史另經核讀,唔由舊包狀態推定現況。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理由。未核准資料、非本節參照同資料連結唔自動授權擴張詞義。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原生節號、參考缺口同專名。** 正文完整保留兩個希伯來版本嘅二十六個原生單元。指定參考頁面實際只有二十五個有標籤單元;資料角色逐一核讀後,只確認1–8及11–26節嘅有序對應。外部9節對應未能確定,10節標籤缺席,冇隱藏單元或可據以切分嘅內部標記。本稿冇刪走原生9、10節、冇強行合併、重新編號或虛構外部節段,亦唔宣稱完整一對一對應已獲核准。座標證據唔等於現代譯法、語義或專名身份核准。 實際首次取得參考頁面成功,冇新造重試歷史;核對過程曾遇欄位結構差異,已按實際記錄核對,唔補造證據。指定參考嘅本章獨立有界專名核對已完成:資料角色逐一核讀二十六個當前正文同原文單元,並以自己已完整讀過、位元組完全相同嘅二十五個外部參考單元作核對,呢個範圍內冇一般人名或地名字頭,唔係只憑空清單或搜尋式推定。神聖稱呼、基路伯、建築同普通方向名詞唔喺呢個拼寫範圍,唔據此取得語義或身份核准。零個專名亦唔會解決外部9節未定同10節缺席;全部原生二十六節照樣保留。今次專名核對重用已保存嘅實際首次成功頁面,冇新取頁面或重試。主譯只讀核准字頭同座標證據,唔借用資料角色閱讀冒稱自己讀過現代譯句。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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