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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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2睇吓,以色列上帝嘅榮耀由東面而嚟;佢嘅聲音好似大水嘅聲音,大地因佢嘅榮耀發光。
2只見以色列上帝的榮光從東方而來,祂的聲音如澎湃的洪濤,大地也因祂的榮耀而發出光芒。
3我見到嘅景象,好似我嚟毀滅嗰座城嗰陣見到嘅景象;呢啲景象又好似我喺迦巴魯河邊見到嘅景象。我就伏低,面貼住地。
3這異象如同我從前在祂毀滅耶路撒冷時看見的異象,也像我在迦巴魯河邊看見的異象,我便俯伏在地。
5靈將我舉起,帶我入內院;睇吓,上主嘅榮耀充滿咗殿。
5上帝的靈把我舉起,帶我進入內院,只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聖殿。
6我聽見有聲音由殿裏對我講話,嗰個人就企喺我旁邊。
7佢對我講:「凡人,呢度係我寶座嘅地方,係我腳掌所踏嘅地方,我要永遠住喺以色列人當中。以色列家同佢哋嘅君王,唔可以再用佢哋嘅淫行,同君王喺高處嘅屍體,玷污我嘅聖名。
7「人子啊,這裡是我的寶座,是我踏腳的地方,我要在這裡永遠住在以色列人當中。以色列的君民必不再因不忠貞,或在邱壇為他們死去的君王立碑而玷污我的聖名。
8佢哋將自己嘅門檻放喺我嘅門檻旁邊,將自己嘅門柱放喺我嘅門柱旁邊,我同佢哋之間只隔住一道牆。佢哋用所做嘅可憎之事玷污咗我嘅聖名,我就發怒吞滅咗佢哋。
8他們不再在我聖殿旁邊建廟宇,使它們的門檻和門柱緊挨著我的門檻和門柱,以致我與它們只有一牆之隔。他們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消滅他們。
9而家,佢哋要將淫行同君王嘅屍體遠遠移離我,我就永遠住喺佢哋當中。
9現在,他們要從我面前遠遠地除去他們的不忠貞和先王的碑,我就永遠住在他們當中。
10凡人,你要將呢座殿講畀以色列家聽,等佢哋為自己嘅罪孽羞愧;佢哋亦要量度殿嘅設計。
10「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人描述所看見的聖殿,讓他們思考聖殿的設計,使他們為自己的罪惡而羞愧。
11如果佢哋為自己所做嘅一切羞愧,你就要將殿嘅形狀、佈局、出口、入口、一切形狀、一切規例、一切形狀同一切律例,都講畀佢哋知;又要喺佢哋眼前寫低,等佢哋遵守殿嘅一切形狀同一切規例,照住去做。
11他們若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你就把殿的構造、出入口等整個設計,以及殿中的一切律例和法則告訴他們,並且當著他們的面寫下來,讓他們忠於設計,遵行殿的一切律例。
12呢個就係殿嘅律例:山頂上,四周整個範圍都係至聖嘅。睇吓,呢個就係殿嘅律例。」
12殿所在的山頂周圍都是至聖之地,這是有關殿的法則。
13以下係祭壇嘅尺寸,按每肘尺加一掌寬、約五十二厘米計:壇底約五十二厘米,闊約五十二厘米;周圍邊沿有約二十六厘米嘅邊框。呢個就係祭壇嘅底部結構。
13「以下是祭壇的尺寸,底槽深五十釐米,寬五十釐米,周圍環繞著一條二十五釐米高的邊框。
14由地面嘅壇底到下面嘅壇台,約一米,闊約五十二厘米;由較細嘅壇台到較大嘅壇台,約二點一米,闊約五十二厘米。
14從底座到下層臺座高一米,邊寬五十釐米,下層臺座到上一層高二米,邊寬五十釐米。
15最高一層是祭台,高二米,祭台上的四角向上突起。
16壇爐長約六點二米,闊約六點二米,四邊成正方形。
17壇台長約七點三米,闊約七點三米,四邊一樣;周圍嘅邊框約二十六厘米,壇底周圍約五十二厘米,梯級向東。
17下面的臺座也是方形的,長寬各七米,周圍環繞著一條二十五釐米高的邊框。底座四圍的邊寬五十釐米,上祭台的石階在東面。」
18佢對我講:「凡人,主上主咁講:造好祭壇,喺壇上獻燔祭同灑血嗰日,要照以下規例去做。
18祂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這樣說,『祭壇建成後,要按以下的規矩在上面獻燔祭和灑血。
19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交畀利未祭司,作贖罪祭;佢哋係撒督嘅後代,親近我、事奉我嘅。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19你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撒督後裔中的利未祭司,他們可以前來事奉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你要取一啲牛血,抹喺祭壇嘅四隻角、壇台嘅四個角落,同周圍嘅邊框上,為祭壇行潔淨禮,為佢贖罪。
20取些公牛犢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臺座的四角和四邊,使祭壇潔淨,為祭壇贖罪,
21你要將贖罪祭嘅公牛,喺殿嘅指定地方、聖所外面燒掉。
21並把贖罪用的公牛犢拿到聖所外指定的聖殿區焚燒。
22第二日,你要獻一隻冇殘疾嘅公山羊作贖罪祭;祭司要為祭壇行潔淨禮,好似用公牛行潔淨禮一樣。
22第二天,你要獻上一頭毫無殘疾的公山羊作贖罪祭,就像獻公牛一樣,使祭壇潔淨。
23行完潔淨禮,你要獻一隻冇殘疾嘅公牛犢,同羊群中一隻冇殘疾嘅公綿羊。
23祭壇潔淨後,你要取來一頭毫無殘疾的公牛犢和一隻毫無殘疾的公綿羊,
24你要將佢哋帶到上主面前,祭司要將鹽撒喺佢哋身上,將佢哋獻畀上主作燔祭。
24祭司要把鹽撒在祭牲上,作為燔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25七日之內,你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亦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同羊群中一隻公綿羊,都要冇殘疾。
25一連七天,每天都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一頭公牛犢和一隻公綿羊作贖罪祭,都不可有殘疾。
26七日之內,佢哋要為祭壇贖罪,潔淨佢,將佢分別為聖。
26在這七天之內,他們要為祭壇贖罪,使壇潔淨,成為聖壇。
27呢啲日子滿咗,由第八日開始,祭司要喺壇上獻你哋嘅燔祭同平安祭,我就悅納你哋。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27七天結束後,從第八天開始,祭司要在祭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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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注
1. **3、5–6節嘅人稱同說話者:** 3節實際希伯來文係第一人稱「我嚟毀滅嗰座城」,正文保留,唔暗改成「佢」。呢個係異象敘述,唔等於斷言先知親自帶兵毀城。5節「靈」舉起先知,6節有殿裏嘅聲音,同企喺旁邊嘅人;正文冇單憑位置就將幾者認定為同一個說話者。
2. **7–9節嘅屍體、高處同吞滅:** 所取得嘅同一字有「屍體」同「紀念已死君王嘅物件」兩個詞義,正文暫保留屍體,唔宣稱另一讀法已排除。7節末尾同高處嘅關係有句法困難,正文係上下文處理,唔憑此畫出墳墓或邱壇佈局。8節保留門檻、門柱同牆嘅具體意象;由建築部分指整個建築係可考慮嘅借代,但唔係已證實嘅宮殿工程圖。「吞滅」按實際動詞同怒氣上下文處理;所查另一索引詞頭同原文字形並唔相同,唔將兩者偷換成同一個字根。
3. **10–11節嘅量度、重複同書寫/誦讀:** 10節係量度設計,唔只係睇幅圖。11節保留「如果」同形狀、規例嘅重複。相關字尾嘅書寫/誦讀記錄涉及缺yod,唔單憑字母缺寫就認定有單複數意思對立;亦唔用重複似乎多餘為理由刪走原有項目。
4. **13–17節公制同建築限制:** 13節明講所用肘尺係一肘尺加一掌寬,正文用約0.52米嘅加長肘尺估算,唔喺呢個數再加一次手掌寬度。原值係:13節壇底一肘尺、闊一肘尺、邊框一拃;14節兩肘尺、闊一肘尺,再四肘尺、闊一肘尺;15節四肘尺、四角;16節十二肘尺見方;17節十四肘尺見方、邊框半肘尺、壇底一肘尺。所取得「拃」嘅定義係張開手掌拇指尖至小指尖距離,約半肘尺,並冇獨自確定要按普通肘尺定本段加長肘尺算。正文暫隨本段用約26厘米;按普通肘尺約44.5厘米計,則約22厘米,唔當26厘米係唯一確定換算。17節明寫半肘尺,證據同13節一拃唔完全一樣。13節第一個尺寸冇明寫量度軸線;末尾所譯「底部結構」嘅字義亦唔確定,所取得解釋只提出可能係略帶凸形嘅人造結構。壇台按突出嘅水平部分處理;各層關係仍有難處,唔由近似尺寸拼成確定總高度或工程圖。15–16節嘅壇爐字形同書寫/誦讀差異亦唔證明有另一個人物或額外壇層。
5. **19–24節祭物同潔淨:** 19節係一隻公牛犢;22節嘅組合指公山羊,唔因個別組成字有母山羊詞義就改成母羊或兩隻牲畜。20節為祭壇潔淨、贖罪,係使聖物適合聖用嘅禮儀,唔係話祭壇犯咗道德罪。21節同時保留殿嘅指定地方同聖所外面;「聖所」可以指中心聖區,唔一定等於整個殿區以外。22節正文補明祭司,承接執行禮儀嘅複數行動者,原句呢個位置冇重複祭司名詞。24節實際提鹽,正文唔另加盟約象徵解釋。
6. **26–27節嘅分別為聖同悅納:** 26節相關慣用語有「充滿手」嘅字面意象,呢度按祭壇分別為聖處理,唔替祭壇加上實際手部,亦唔改成一段新嘅祭司授職記錄。贖罪、潔淨同分別為聖三個動作仍保留。27節係悅納「你哋」,唔只係悅納祭物;第八日起繼續嘅安排亦保留,唔外加末世時間表。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為依據。主譯先完整讀第43章同完整第44章上下文,完成全部有界詞義、完整可用註記同二十七節判斷並封存,再親讀另一位獨立原文分析者嘅完整報告作比較,之後先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本包包含完整43章二十七節、44章三十一節,每版本五十八節;五十八個先前已核准43章重用檔案,同全包節數分開計,唔因數目碰巧相同就混為一談。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兩版本完整原文、點號、重音、必要邊界同出版者註記均保留。
兩章合計,UXLC有五個書寫/誦讀位置:43章11、16、26節同44章5、24節;MAM有七個位置,另含43章15節同44章3節,合計十個遞迴模板。43章11節三個字尾模板、26節同44章5節嘅缺yod記錄,唔單憑字母缺寫就宣稱單複數意思對立。44章24節有兩個分開嘅書寫/誦讀組合。43章15節出版者完整說明版本標記慣例同yod位置轉換;44章3節註記所述阿勒頗帶元音書寫形式明言冇誦讀註記,同MAM選用嘅明確書寫/誦讀模板分開,唔強行統一兩種記錄。
全包四項完整出版者註記係43章10節元音註記、43章15節完整兩部分說明、44章3節同44章12節。最後一項保留字面模糊嘅疑問:一方判讀冇gaaya,另一方保留可能有gaaya;出版者形容該處非常模糊,正文來源記錄冇代佢斷定。呢啲係出版者記錄,唔係本次親見古抄本影像。
有限度規整輔音差異喺43章5、11、15節同44章3、11節。43章5節UXLC帶入動詞多yod;11節第一個形態詞嘅MAM誦讀字尾多yod;15節係yod位置有別。44章3節同時有食用動詞字形同門廊字形差異,總字數相同唔代表字母相同;44章11節MAM燔祭字形比UXLC多vav。其餘規整比較相合唔代表點號、重音或全部註記相同。
三項來源歷史更正保留原有日期同先後:43章17節第11詞先記缺重音並加標記,其後補上重音同移除標記,係兩個先後記錄;43章22節第10詞移除bet嘅dagesh。呢啲唔係本次新校改,44章喺本包冇範圍內歷史更正。第45章1節喺本包只係目錄邊界,唔冒稱由本包讀完整第45章。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
**獨立比較同公制。** 主譯同獨立原文分析者都保留3節第一人稱、7–9節屍體/君王紀念物兩個實際取得嘅詞義、8節原文同另一索引詞頭嘅差別,同祭壇各層難以完全重建嘅限制。13節末尾嘅結構字義仍唔確定,唔將可能解釋當確定定義。兩人都暫取屍體讀法,唔等於已排除另一解釋。
獨立分析者特別指出:13節一拃嘅一般「半肘尺」定義,未獨自確定係普通定本段加長肘尺。主譯喺比較後重新核讀完整量度詞條,補明原先暫按加長尺度得約26厘米,只係所選近似換算;按普通肘尺則約22厘米,兩者界線見註4。呢個係實際比較後加清嘅限制,唔倒寫成較早封存判斷已同樣詳細。17節明寫半肘尺,證據另行處理。正文以公制為先,原有數值、近似基礎同軸線未定處保留於註,唔喺加長肘尺再加一次手掌寬度,亦唔由數值推定一幅唯一工程圖。
20、26節保留祭壇潔淨、贖罪同分別為聖,唔改成祭壇犯道德罪或另一段祭司授職。21節「聖所外面」唔強制解作整個殿區以外。27節悅納人,同只悅納祭物分開。所有相合判斷仍受實際上下文同詞義範圍限制,唔靠同意票數、現代譯句或被隔離意思填平難處。
**資料接觸限制。** 初始一百七十七項同另行核准八項補充,均經獨立原始欄位、完整可用註記、參照同隔離歷史核對。主譯完成全部一百八十五項,自己新讀同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嘅詞義/整組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另一人閱讀。六十三個精確詞頭缺口保留;11節替代查找冇找到額外索引,唔由失敗嘅查找推定新詞義。今章冇實際缺失註記要求,唔代表前章原始空註記缺口已補回;實際待補註記標示亦唔當完整解釋。
初始包保留七百九十九個隔離呈現,其中一百五十六個係保守待核呈現,涉及一百一十八個不同片段。今次新待核片段仍不可用,唔因重新核對冇要求額外修正就話已取得意思。資料核對說明曾有本章建議呈現數目嘅過時數字,核准限定已明確更正為五次,保留舊記錄。補充四個空註記母項、全部四項完整可用註記上下文,同最新隔離歷史分開核讀,唔由舊狀態推定現況。
所有保守待核片段、十五組累計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舊有暫緩祖先檔案仍不可讀。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理由。未核准資料、非本節參照同資料連結唔自動授權擴張詞義。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括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座標同專名。** 指定參考嘅資料角色親讀本章全部二十七個有序單元,再由獨立資料核對確認原生43章1–27節同參考43章1–27節對應,唔係只數節數。主譯只讀核准座標證據,唔借用資料角色閱讀冒稱自己讀過現代譯句。呢個座標核對唔等於語義、版本逐字相等或專名身份核准。本章正文四個一般專名、七個出現位置,已另經獨立有界拼寫核對,全部有同節參考拼寫證據。7節兩個以色列原文位置同19節帶前綴嘅利未複數字形均保留,唔硬將每個原文位置配成唯一譯文位置。資料角色沿用已親讀並核准嘅本章完整參考頁面快取,重新核對原始身份同所有當前位置,唔冒稱今次重新擷取。主譯只讀核准拼寫證據,冇讀現代譯句;呢個核對唔判定人物地理身份,亦唔認證神聖稱呼、建築、數值、公制或翻譯語義。實際首次取得參考頁面成功,冇虛構重試;資料核對程式一度將成功狀態碼斷言寫錯,停下檢查實際記錄後修正並重跑,冇修改來源資料或宣稱第一次已通過。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27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4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7處同對照頁7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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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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