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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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至於你,凡人啊,攞把利劍,當作剃頭刀,用嚟剃你嘅頭髮同鬍鬚;再攞個天秤,將剃落嚟嘅毛髮秤好,分開幾份。
1「人子啊,去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剃掉你的頭髮和鬍鬚,然後用天平把鬚髮平均分成三份。
2圍城嘅日子完結,你要將三分之一喺城裏用火燒;再攞三分之一,喺城四周用劍斬;餘下三分之一就撒向風中。我亦要拔劍追趕佢哋。
2圍城期滿後,你要把三分之一的鬚髮焚燒在城中,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周用刀砍斷,三分之一要揚在風中吹散,因為我要拔刀追殺它們。
4再從呢啲毛髮攞出一啲,掟入火裏燒。火要由呢度燒出去,燒向以色列全家。」
4再從中取出幾根扔進火裡焚燒,必有火從這裡燃起,蔓延到整個以色列。」
5主上主咁講:「呢個就係耶路撒冷。我將佢放喺列國當中,四周都有國家。
5主耶和華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把她安置在萬邦的中央,使列國環繞著她。
6佢違背我嘅法令,作惡比列國更甚;違背我嘅律例,比周圍嘅國家更甚。因為城裏嘅人拒絕我嘅法令,冇遵行我嘅律例。」
6但她違背我的典章,作惡甚於列邦,觸犯我的律例甚於她周圍的列國。他們拒絕我的典章,不遵守我的律例。」
7所以主上主咁講:「你哋比周圍嘅列國更加悖逆,冇遵行我嘅律例,冇實行我嘅法令,連周圍列國嘅規矩都冇遵守。」
7所以主耶和華說:「你們比周圍的國家更混亂不堪,你們沒有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連周圍的國家都不如。」
8所以主上主咁講:「睇吓,我要親自對付你,喺列國眼前,喺你當中施行審判。
8因此主耶和華這樣說:「看啊,我要親自對付你們,我必在列國面前審判你們。
9因為你所做一切可憎嘅事,我要喺你身上做我從來未做過嘅事,以後亦唔會再做同樣嘅事。
9因為你們一切的惡行,我必向你們施行空前絕後的懲罰。
10所以,喺你城裏,父親要食自己嘅仔,仔亦要食自己嘅父親。我要向你施行懲罰,將你所有剩低嘅人撒向四方。
10在你們中間,父親要吃自己的兒子,兒子要吃自己的父親。我必懲罰你們,把你們餘下的人分散到各地各方。」
11所以,主上主宣告:『我憑我永活起誓,你用一切可厭、可憎嘅偶像玷污咗我嘅聖所,我亦一定要將你除掉,就好似剃走毛髮噉。我嘅眼唔會顧惜你,我亦唔會憐憫你。』
11主耶和華說:「因為你們用一切可憎的偶像和惡行玷污我的聖所,我憑我的永恆起誓,我必毫不留情地剷除你們。
12你嘅人民,三分之一要喺城裏死於瘟疫,同埋因饑荒而滅亡;三分之一要喺城四周倒喺刀劍之下;餘下三分之一,我要將佢哋撒向四方,亦要拔劍追趕佢哋。
12你們三分之一的人要死於瘟疫和饑荒,三分之一的人要死於刀下,我必把其餘的三分之一分散到各地各方,並拔刀追殺他們。
13我嘅怒氣要發盡,我向佢哋發嘅烈怒要平息,我亦要得到滿足。當我向佢哋發盡烈怒,佢哋就會知道,我上主係懷住忌邪嘅怒氣講呢啲話。
13這樣,我的怒氣才會發完,我對你們的怒火才會盡消,我才會息怒。我把烈怒傾倒在你們身上的時候,你們就會知道我耶和華說這話是出於痛恨不貞。
14我要使你成為廢墟,喺周圍嘅列國當中、所有路過嘅人眼前,成為受羞辱嘅對象。
14我必使你們的家園荒涼,使你們在周圍的列國中,在路人眼前飽受羞辱。
15當我喺怒氣、烈怒同嚴厲嘅責罰中向你施行審判,呢座城就會成為周圍列國羞辱、辱罵嘅對象,成為佢哋嘅警戒,令佢哋驚駭。我上主已經講咗。
15當我在怒氣,義憤和烈怒中嚴厲地審判你們時,你們在各國必受羞辱和嘲諷,成為警戒,下場可怕。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16我要向城裏嘅人射出饑荒嘅惡箭,呢啲箭帶嚟毀滅;我要射出呢啲箭,毀滅你哋。我仲要加重你哋嘅饑荒,斷絕你哋嘅糧食供應。
16我要向你們射出饑荒的毒箭,破壞和毀滅你們,並且使饑荒越來越嚴重,斷絕你們的糧源。
17我要將饑荒同兇猛嘅野獸送到你哋當中,令你喪失兒女;瘟疫同流血嘅殺戮要臨到你呢座城,我亦要使刀劍臨到你。我上主已經講咗。」
17我必讓饑荒和猛獸來侵害你們,奪走你們的兒女,使你們飽受瘟疫、暴行和刀劍之災,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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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4、12節:毛髮、三份同城中人民。** 第1節將利劍當作剃頭刀使用,唔必定係兩件分開嘅工具;天秤用嚟分毛髮,原文冇提供可換算成克嘅實際重量。第2節三份毛髮嘅遭遇同第12節人民嘅遭遇互相照應;第2節最後轉到上帝拔劍追趕「佢哋」,象徵動作已指向人民,唔係話毛髮自己變成行動人物。第3節衣角包住少量毛髮,但第4節又要攞其中一啲燒,唔可以將呢少量一概解作保證免災嘅人。第4節「由呢度」所對應嘅原文係單數代詞,具體指毛髮、火或者呢件事,連接唔完全明確,本稿冇指定某一宗後來嘅歷史事件。第12節第一份人民承受瘟疫同饑荒,唔係將人民另分成四份;瘟疫亦冇被指定為某種現代疾病。
2. **第5–7節:城、人民同悖逆。** 耶路撒冷放喺列國當中,唔等於按現代地圖證明佢係世界嘅幾何中心。第6節由單數嘅城轉到複數居民,本稿補出「城裏嘅人」方便追蹤。第7節譯作「更加悖逆」嘅詞,確切意思未能完全確定,所選詞義由喧鬧、躁動理解為唔肯遵守規範,唔係已證明只得一種解法。末句原文確有否定,正文保留「連周圍列國嘅規矩都冇遵守」,冇為消除表面張力而刪去「冇」。
3. **第9–11節:審判、誓言同剃除。** 第9節保留從未如此、亦唔再如此嘅強烈宣告,冇另加歷史日期或者自行排出所有災難嘅等級。第10節係圍城困境中父子互食嘅可怕描述,唔係普通家庭爭執嘅比喻。第11節誓言句式表達確定施行,唔係懷疑會唔會審判。「除掉,就好似剃走毛髮噉」按本次實際當節詞義嘅剪除毛髮意思,聯繫第1節嘅象徵動作,將比喻講明;原句冇另外一個「好似」字,呢個係譯文展開比喻嘅方式;原句呢個動詞冇明寫賓語,本稿按對耶路撒冷嘅說話補「你」。呢個係有界嘅語境取捨,唔宣稱座城真有頭髮,亦唔將所選詞義冒稱為「撤回恩典」或「收回目光」嘅直接證明。隨後眼睛唔顧惜、唔憐憫嘅句子另行保留。玷污聖所嘅兩類可憎物喺呢度按崇拜偶像嘅物件理解,唔將所有地方嘅同類用詞都限成實物。
4. **第13節:怒氣平息同滿足。** 呢度係上帝施行懲罰之後怒氣得到平息,並因審判得到滿足;唔係未施行便撤銷審判,亦唔係上帝為先前說話後悔。譯作「忌邪」嘅用詞涉及忠誠轉向別處而引起嘅嫉妒、憤怒;本章聖所被偶像玷污嘅上下文支持呢個表達,唔指上帝羨慕列國比自己有權勢。
5. **第14–15節:城嘅羞辱同警戒。** 第15節開頭用第三身陰性形式,前後則直接對城講「你」;本稿用「呢座城」交代延續嘅對象,唔另加一個女人或者國家。羞辱、辱罵、警戒、驚駭各個層面保留。「責罰」所對應嘅用詞包括責備、譴責,有時連同懲罰行動;喺本句施行審判嘅上下文,唔限於言語爭論。原文嘅雙重重音同編訂註記保留為資料,唔當成新增嘅事件或字詞。
6. **第16–17節:饑荒嘅箭同失去兒女。** 饑荒描寫成帶來毀滅嘅箭;本稿保留呢個形象,冇另加一支可辨認嘅弓箭部隊。第16節起先用第三身複數「佢哋」,接住改用第二身複數「你哋」;按本段針對城同居民嘅審判,本稿將前者交代為「城裏嘅人」,避免誤接上一節作旁觀者嘅列國,仍保留隨後直接向居民說話嘅轉換。呢個係語境判斷,唔係原文另有「城裏嘅人」呢個名詞組。「斷絕糧食供應」表達原文折斷「餅嘅杖」嘅意思,同上一章相連。第17節先對居民用複數,隨後又對城用單數,正文保留呢個視點轉換。「喪失兒女」唔只係一般傷心,亦唔限定死去嘅一定係嬰兒;流血同刀劍保留災禍中殺戮嘅意思。瘟疫同殺戮「臨到你呢座城」對應災禍經過人身上、發生喺人身上嘅形象;本次所選詞義本身包括事件臨到人,唔要求譯成實物橫越身體,亦冇添加路線、軍隊或某場具名戰役。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由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粵語,保留十七節,唔以現代譯句作意思或措辭中介。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以西結書》第5章同完整第6章上下文嘅已保存、已驗證資料;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5章第15節嘅雙重重音、完整編訂註記同歷史校訂記錄保留;完整第6章上下文包括第3節兩版本唔同嘅抄寫/誦讀拼寫、嵌套編訂註記,同第7節嘅母音點註記。呢啲編訂內容冇被修平成同一形式。第5章規整後輔音相符,唔表示所有點號、重音、編訂內容完全一致;第6章第3節嘅實際差別另行保留。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原有十一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五項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原缺口。第5節實際收錄嘅兩個指示詞項目保持分開,唔當成原句有兩個指示詞;已選詞義嘅其他章參照亦唔等於另行翻譯嗰啲章。待核片段冇被當作已核證資料。
**專名。** 按使用者指定嘅 canread 2010《和合本修訂版》,已就本章實際字頭同原文位置作有界核對:正文「以色列」「耶路撒冷」兩個專名、兩次出現,字形相符。對照頁第6節另補「耶路撒冷」作指稱,原文該節冇新增專名詞;本稿沿用前文已建立嘅城同居民,唔因對照頁補名而自動添字。呢個核對唔等於全句意思相同;神名、稱號同普通詞義唔屬專名字頭核對範圍,亦唔以現代譯句決定正文意思。對照網站標示來源授權未確認(Rights unconfirmed),唔宣稱已獲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或公開發布許可。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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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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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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