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3章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原有來源記錄另行保留。
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佢對我講:「凡人啊,食你面前嘅嘢啦!食咗呢卷書,然後去同以色列一家人講話。」
1祂對我說:「人子啊,要把你得到的吃下去,要吃下這書卷,然後去向以色列人傳講。」
3佢對我講:「凡人啊,要用我畀你呢卷書填飽個肚,填滿你嘅肚腸。」我食咗,喺我口裏甜得好似蜜糖噉。
3並對我說:「人子啊,吃下我賜你的這書卷,讓它充滿你的肚腹。」我便吃了,書卷在我嘴裡甘甜如蜜。
4佢對我講:「凡人啊,去以色列一家人嗰度,將我嘅話講畀佢哋聽。
4祂又對我說:「人子啊,現在你要到以色列人那裡,把我的話傳給他們。
5我派你去嘅,唔係講話難明、語言難懂嘅民族,而係以色列一家人。
5你不是奉命去語言陌生、難懂的民族那裡,而是到以色列人當中。
6唔係去好多講話難明、語言難懂、你聽唔明佢哋說話嘅民族嗰度。假如我派你去佢哋嗰度,佢哋反而會聽你。
6我不是派你到那些語言陌生、艱澀難懂的民族中。我若果真派你到他們那裡,他們一定會聽你的話。
7但以色列一家人唔肯聽你,因為佢哋唔肯聽我;以色列全家都係額頭硬、心又硬嘅人。
7然而以色列人卻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額頭剛硬,心裡頑固,不肯聽從我。
8睇吓,我使你嘅面同佢哋一樣硬,使你嘅額頭同佢哋一樣硬。
8不過,我要使你的臉像他們的臉一樣剛硬,使你的額頭像他們的額頭一樣剛硬。
9我使你嘅額頭好似堅硬無比嘅石,比燧石更硬。唔好怕佢哋,唔好畀佢哋嚇倒,因為佢哋係反叛嘅一家人。」
9我要使你的額頭比火石更硬,如同金剛石。他們雖然是一群叛逆的人,你不要害怕,也不要因為他們的臉色而驚慌。」
10佢又對我講:「凡人啊,我同你講嘅一切話,你都要用心接受,用耳聽清楚。
10祂又說:「人子啊,你要留心聽我說的一切話,牢記在心。
11去你同胞嗰班被擄嘅人嗰度,無論佢哋肯聽定唔肯聽,你都要同佢哋講:『主上主係噉講嘅。』」
11你要到你那些被擄的同胞那裡,不論他們聽不聽,你都要向他們宣告,『主耶和華這樣說。』」
12上帝嘅靈將我提起。我聽到身後有巨大嘅轟隆聲:「從佢所在之處,上主嘅榮耀當受頌讚!」
12那時,耶和華的靈把我舉起,我聽見後面有隆隆的聲音說:「耶和華的榮耀在祂所在之地當受稱頌!」
13仲有活物翅膀互相碰觸嘅聲音、旁邊啲輪嘅聲音,同巨大嘅轟隆聲。
13我聽見活物的翅膀相碰的聲音,以及他們旁邊的輪子發出的隆隆聲。
14嗰靈將我提起,帶我走。我心裏苦惱,滿腔憤怒;上主嘅手緊緊壓住我。
14耶和華的靈把我舉起帶走了。我心裡苦悶,充滿憤怒,耶和華大能的手按在我身上。
15我去到提勒‧亞畢,嗰啲住喺迦巴魯河邊嘅被擄者嗰度。我留喺佢哋住嘅地方,驚愕噉喺佢哋當中留咗七日。
15我來到住在提勒·亞畢的被擄的人中,他們在迦巴魯河邊。我感到無比震驚,在他們中間坐了七天。
17「凡人啊,我立咗你做以色列一家人嘅守望者。你要聽我口中嘅話,代我警告佢哋。
17「人子啊,我立你為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你要聽我口中的話並替我告誡他們。
18當我對惡人講:『你必定會死!』你如果冇警告佢,冇開口勸戒惡人離開邪惡嘅道路,好保住佢條命,嗰個惡人就會死喺自己嘅罪孽裏;但佢嘅死,我要向你追究責任。
18如果我說惡人必定死,你卻不告誡他,勸誡他改邪歸正,好保全性命,他必因自己的罪而死,我卻要向你追討他的血債。
19你如果已經警告惡人,佢仍然唔離開邪惡同邪惡嘅道路,佢就會死喺自己嘅罪孽裏;但你就保住咗自己條命。
19如果你告誡惡人,他卻不肯改邪歸正、停止作惡,他必因自己的罪而死,而你必保全性命。
20如果義人離開正路,行不義嘅事,而我喺佢面前放低絆腳嘅障礙,佢就會死。因為你冇警告佢,佢會死喺自己嘅罪裏;佢做過嘅義行唔會再被記住,但佢嘅死,我要向你追究責任。
20如果一個義人偏離正道、犯罪作惡,我會使他絆倒,他必死亡。如果你不告誡他,他必死在罪惡之中,他以前的義行也不會被記念,而我要追究你的責任。
21你如果警告義人唔好犯罪,而佢冇犯罪,佢就必定存活,因為佢接受咗警告;你亦保住咗自己條命。」
21如果你告誡他不要犯罪,他聽了你的告誡不再犯罪,他必存活,你也必保住性命。」
22上主嘅手喺嗰度臨到我。佢對我講:「起身,去平原嗰度,我要喺嗰度同你講嘢。」
22在那裡,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對我說:「你起來前往平原,我要在那裡對你說話。」
23我起身去到平原,見到上主嘅榮耀就喺嗰度,好似我喺迦巴魯河邊見過嘅榮耀一樣。我就面伏喺地。
23我就起來,到了平原,看見耶和華的榮耀停在那裡,那榮耀和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一樣,我就俯伏在地。
24上帝嘅靈進入我裏面,使我企起身。佢同我講:「入去,將自己關喺屋裏。
24這時耶和華的靈進入我裡面,使我站立起來。耶和華對我說:「你要把自己關在房子裡。
25至於你,凡人啊,人會用繩索綁住你,令你唔能夠走出去,去到佢哋當中。
25人子啊,他們必把你捆綁起來,使你不能到百姓當中。
26我要使你條脷黐住上顎,令你講唔到嘢,唔能夠做責備佢哋嘅人,因為佢哋係反叛嘅一家人。
26同時,我要使你的舌頭緊貼上膛,使你不能開口責備他們,因為他們是一群叛逆的人。
27但我同你講嘢嗰陣,我會開你嘅口;你要同佢哋講:『主上主係噉講嘅。』肯聽嘅,就聽;唔肯聽嘅,就由佢唔聽,因為佢哋係反叛嘅一家人。」
27但當我對你說話的時候,我必開啟你的口,你要向他們宣告,『主耶和華這樣說。』肯聽的就讓他聽,不肯聽的就由他不聽,因為他們是一群叛逆的人。」
JSON · TXT · 简体
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6節:食書卷同陌生語言。** 食書卷係異象中實際敘述嘅動作,唔只係「閱讀」嘅替代說法;第2節係說話者餵先知食,唔加成強行灌食。已取得嘅「張開口」詞義項特別提到開口說話,但呢節緊接餵食,正文按實際語境保留開口食嘢,冇硬加一句說話。「肚、肚腸」保留兩重身體形象。「蜜糖」喺原詞可以包括蜂蜜或甜嘅果實製品,唔作成分鑑定。「講話難明、語言難懂」原文係「嘴唇深、舌頭重」,呢度指先知唔明白嘅語言,唔係指身體障礙。第6節「假如……反而會聽」按前後對照作取捨;原文嘅「若不」結構亦可作強調理解,唔係單靠一個詞義項就能夠唯一解決嘅句法,亦冇據此改換希伯來文本。
2. **第7–11節:硬面、硬額同使命。** 以色列人嘅硬額硬心係頑梗;上帝使先知嘅面同額頭堅硬,則係畀佢堅定面對壓力,唔係命令佢同樣反叛。兩者相對應嘅比較保留。「堅硬無比嘅石」所譯原詞指傳說般堅硬嘅石,唔主張已鑑定係現代礦物學嘅鑽石;「燧石」係另一種硬石,正文保留更硬嘅比較,唔係話先知真係換咗個石頭額。「一家人」指整個以色列群體。「用心接受」同「用耳聽」兩部分冇刪去;「主上主」保留主宰稱號同上主名字。
3. **第12–14節:聲音、靈同上主嘅手。** 第12節保留實際原文「當受頌讚」,冇改成「升起」或「離開」;「從佢所在之處」同頌讚、榮耀之間嘅連接較簡略,正文保留呢個空間起點,唔替聲音加一個已命名嘅說話者。轟隆聲連住活物同輪嘅聲音,唔自行加一場地震。翅膀互相碰觸唔係人接吻,亦冇據此重建輪同翼嘅機械構造。第12、24節已取得嘅「靈」詞義項指上帝嘅靈;第14節兩次「靈」,實際同節索引卻都連到人或天上存在嘅內在精神詞義。正文按第12節延續,將第14節前一次理解為帶先知走嘅嗰靈,後一次則係先知自己苦惱憤怒嘅心情,唔冒稱兩次有兩個不同索引項已唯一證明呢個分別。原文冇明講佢向邊個發怒。「上主嘅手緊緊壓住我」保留上主牢牢臨在、掌握先知嘅力量形象,所用詞義有「牢固停住、緊緊」之意,唔只係抽象「強大」,亦唔推斷身體受傷。
4. **第15–16節:地方、停留同七日。** 提勒‧亞畢係迦巴魯河邊被擄者所在嘅古地名,唔等同今日以色列嘅特拉維夫,亦唔聲稱已確定古址嘅精確位置。第15節有抄寫形式「而那/而所……」同誦讀形式「我停留/坐下」嘅差別,本稿跟誦讀形式,保留先知留喺被擄者住處嘅重複敘述。「驚愕」唔自行定為某種精神疾病或一套已證明嘅七日喪禮。第16節原生資料喺節中有段落記號,唔另加一節。
5. **第17–19、21節:守望者同生命責任。** 守望者本來負責監察危險、發出警告,呢度用作先知使命嘅比喻。惡人自己嘅罪,同先知冇警告嘅責任分開講;「佢嘅死,我要向你追究責任」原文係「我要向你嘅手追討佢嘅血」,唔將血嘅責任抹去。「好保住佢條命」指被警告嘅惡人;已取得嘅生命詞義以保全自身生命作解釋,但實際句子嘅代詞指惡人,唔因此改成先知嘅命。先知履行警告而保住自己條命,唔等於已經談論一套完整死後得救教義。第21節義人受警告而唔犯罪係該條件句嘅情況,唔係保證所有受警告嘅人都會聽從。
6. **第20節:義人轉離正路。** 正文保留係上帝放低絆腳障礙嘅主動說法,冇改成單純「容許」。呢個形象指令人失敗、跌倒嘅障礙,唔一定係一塊實物石頭,亦唔額外解說上帝點樣引誘人犯罪。義人已經轉離正路、行不義,死亡、冇受警告、罪責、過往義行唔再記念同先知責任都保留,唔用一項吞併其餘。兩電子本在本節字母同編訂標記上嘅差別,唔係少咗呢啲道德責任內容。
7. **第22–27節:平原、束縛同說話。** 「平原」原詞可指較寬廣平坦嘅谷地或盆地,唔限定為狹窄山峽或城中廣場。第23節上主嘅榮耀停立喺嗰度,先知認出同先前所見相同,冇另加一個已命名嘅人物。第24節靈使佢企起身,後面說話者嘅連接簡略,正文冇替異象補造人物構造。第25節用未明言身分嘅複數施事者,所以譯作「人會」,唔加成巴比倫官員、天使或某一班已證實嘅人。「走出去,去到佢哋當中」係同一個受限制嘅外出行動,唔另加一處監獄或一道關卡。繩索嘅材料冇指定,亦唔自動同第4章另一個束縛命令當成完全同一幕。舌黐上顎、講唔到嘢係上帝使然,唔只係先知自願沉默,亦唔作醫學診斷。第27節由上帝開口、使佢能夠說話;最後仍保留有人肯聽、有人唔聽嘅張力,冇補成人人悔改嘅結局。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由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粵語,保留二十七節,唔以現代譯句作意思或措辭中介。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以西結書》第3章同完整第4章上下文嘅已保存、已驗證資料;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3章第2、20節兩電子本有實際拼寫差別;第15節抄寫/誦讀形式同第20節兩本嘅不同標記方式分開處理。第16節中途嘅段落標記、第12、18、19節完整編訂註記,以及第20節歷史點號校訂記錄都保留。上下文第4章第6、15節嘅抄寫/誦讀形式同七項完整編訂註記亦保留,唔將規整輔音相符當成全部點號、重音、編訂內容一致。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原有九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十項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原缺口。複合地名、重複詞頭、同一節兩個「面」嘅用法都分開核實,唔任意合併。第2節開口、第6節條件句、第14節兩次「靈」同第18節生命代詞,都按實際句子取捨,冇冒稱詞典索引已唯一解決每個語境。待核片段冇被當作已核證資料。
**專名。** 按使用者指定 canread 所示2010《和合本修訂版》,以本章實際頁面同原文位置作有界專名字頭核對,共三個名字、九次出現;第7節「以色列」重複兩次,冇合併。第15節複合地名採用該頁實際拼寫「提勒‧亞畢」,中間保留分隔點;呢個係同一個古地名,唔改變正文所指地點,亦唔等同今日特拉維夫。其餘八次名字拼寫相符。核對只涉及本章實際字頭同座標,唔包括神名、稱號、石料或普通詞義,亦唔以現代譯句決定正文意思。該來源授權標示仍為 Rights unconfirmed;唔聲稱係香港聖經公會直接認證轉錄、全卷專名已核清或已獲公開發布許可。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研讀工具
粵語聖經書卷與章節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