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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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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耶和華立以西結為守望者

1

耶和華對我說:

2

「凡人,你要對你嘅同胞講:『當我使刀劍臨到一片土地,嗰地嘅人民從自己當中揀選一個人,立佢作守望者,

2

「人子啊,你要告訴你的同胞,『如果我使戰爭降臨某地,那地方的百姓就應從他們中間選一人做守望者。

3

佢見到刀劍臨到嗰地,就吹號角,警告人民。

3

守望者若發現敵人來攻打,便吹號警告百姓。

4

有人聽到號角聲,卻唔理會警告;刀劍嚟到,奪去佢嘅命,佢就要為自己嘅死負責。

4

凡聽見號聲而不接受警告的,敵人來把他殺了,這流血的罪就要由他自己承擔。

5

佢聽到號角聲,卻唔理會警告,佢就要為自己嘅死負責;如果佢理會警告,就救得返自己嘅命。

5

因為他聽見號聲,卻不接受警告,他的死是咎由自取。他若接受警告,就保全了自己的性命。

6

但如果守望者見到刀劍嚟到,卻唔吹號角,人民冇得到警告,刀劍嚟到,奪去其中一個人嘅命,嗰個人係因自己嘅罪孽而死;但我要向守望者追究佢死亡嘅責任。』

6

但如果守望者看見敵人來攻打卻不吹號警告百姓,以致有人被敵人殺了,那人固然是因自己的罪惡而被殺,我卻要向守望者追討那人被殺的血債。』

7

至於你,凡人,我立咗你作以色列家嘅守望者;你要聽我口中嘅話,替我警告佢哋。

7

「人子啊,我立你為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你要聽我口中的話並替我告誡他們。

8

當我對惡人講:『惡人,你一定會死!』而你冇開口警告惡人離開佢嘅道路,嗰個惡人就會因自己嘅罪孽而死;但我要向你追究佢死亡嘅責任。

8

如果我說惡人必定死,你卻不告誡他改邪歸正,他必因自己的罪而死,我卻要向你追討他的血債。

9

如果你警告惡人,要佢回轉、離開佢嘅道路,佢卻唔肯回轉,佢就會因自己嘅罪孽而死;但你已經救咗自己嘅命。

9

如果你告誡惡人要改邪歸正,他卻不肯,他必因自己的罪而死,而你必保全性命。

10

至於你,凡人,你要對以色列家講:『你哋曾經咁講:我哋嘅過犯同罪壓喺我哋身上,我哋因為呢啲罪而日漸消沉,點樣仲可以活落去呢?』

10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說:我們背負過犯和罪惡,正因此而滅亡。我們怎能存活下去呢?

11

你要對佢哋講:『主上主宣告:我指住我嘅永生起誓,我唔喜歡惡人死亡,我喜歡嘅係惡人回轉、離開佢嘅道路,得以存活。回轉啦!回轉啦!離開你哋嘅惡路啦!以色列家啊,你哋點解要死呢?』

11

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說:我憑我的永恆起誓,我絕不喜歡惡人死亡,我更願意惡人改邪歸正,得以存活。以色列人啊,回頭吧!改邪歸正吧!何必自取滅亡呢?』

12

至於你,凡人,你要對你嘅同胞講:『義人喺背叛嗰日,佢嘅義救唔到佢;惡人喺回轉、離開惡行嗰日,唔會因為過往嘅惡行而敗落。義人喺犯罪嗰日,亦唔能夠靠過往嘅義活下去。

12

人子啊,你要對你的同胞說,『當義人犯罪時,他以往的義救不了他;當惡人悔改時,他以往的惡不會使他滅沒。義人若犯罪,他以往的義不能使他存活。』

13

當我對義人講,佢一定會活;但佢倚仗自己嘅義,轉而作惡,佢一切正義嘅行為都唔會被記念。佢要因自己所作嘅惡而死。

13

我雖對義人說他必能存活,但如果他仗著自己的義而作惡,他從前的義行不會被記念,他必因自己的惡行而死亡。

14

當我對惡人講:你一定會死!但佢回轉、離開罪,行公正同正義,

14

我雖對惡人說他必定要死,但他若改邪歸正,秉公行義,

15

歸還抵押品,賠還搶奪返嚟嘅財物,遵行使人存活嘅律例,唔再作惡,佢就一定會活,唔會死。

15

償還抵押,歸還贓物,遵行生命之律例,不再犯罪,就必活著,不致死亡。

16

佢所犯嘅一切罪都唔會再被記喺佢帳上;佢行咗公正同正義,就一定會活。

16

他犯的罪不會被追究,他必因秉公行義而活著。

17

你嘅同胞卻話:主嘅道路唔公平!其實係佢哋嘅道路唔公平。

17

「你的同胞卻說:主行事不公平。其實是他們自己行事不公。

18

義人離開自己嘅義,轉而作惡,就會因呢啲惡行而死。

18

義人若離義行惡,必因惡行而死。

19

惡人離開自己嘅惡行,轉而行公正同正義,就會因此而活。

19

惡人若改邪歸正、秉公行義,必因此而活。

20

你哋卻話:主嘅道路唔公平!以色列家啊,我要按你哋各人嘅道路審判你哋。』」

20

可是你們卻說,主行事不公平。以色列人啊,我必按你們各人的行為審判你們。」

21

我哋被擄第十二年十月初五,有個從耶路撒冷逃出嚟嘅人嚟到我度,話:「城已經被攻陷喇!」

21

在我們被擄後第十二年十月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出來對我說:「城已經淪陷了。」

22

逃難嘅人嚟到之前一晚,上主嘅手臨到我;佢開咗我嘅口,到嗰個人朝早嚟到我度嗰陣,我嘅口已經打開,唔再啞喇。

22

逃難的人來的前一晚,耶和華的手一直按在我身上,開了我的口。那人早上來到我這裡時,耶和華已經開了我的口。於是我就開口說話,不再沉默。

23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23

耶和華對我說:

24

「凡人,住喺以色列地呢啲廢墟嘅人話:『亞伯拉罕只得一個人,已經承受咗呢片土地;我哋咁多人,呢片土地當然賜咗畀我哋作產業啦!』

24

「人子啊,那些住在以色列廢墟中的人說,『亞伯拉罕一人尚且能擁有這片土地,我們這麼多人更能擁有這片土地為業。』

25

所以你要對佢哋講:『主上主咁講:你哋食嘢帶住血,抬眼望住你哋嘅偶像,又流人嘅血,仲想承受呢片土地?

25

因此,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這樣說,『你們吃帶血的肉,仰賴偶像,又殺人流血,怎能擁有這片土地呢?

26

你哋靠住刀劍站穩,行可憎嘅事,各人玷污鄰舍嘅妻子,仲想承受呢片土地?』

26

你們靠刀劍行可憎之事,個個玷污別人的妻子,你們怎能擁有這片土地呢?』

27

你要對佢哋咁講:『主上主咁講:我指住我嘅永生起誓,住喺廢墟嘅人一定會倒喺刀下;喺田野嘅人,我要交畀野獸吞食;喺堡壘同山洞嘅人,要死於瘟疫。

27

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這樣說,『我憑我的永恆起誓,那些住在廢墟中的必死於刀下,逃到田野的必被野獸吞吃,躲進堡壘和洞穴的必死於瘟疫。

28

我要使呢片土地荒涼,徹底荒廢,佢引以為傲嘅力量要消失;以色列嘅山要變得荒涼,冇人經過。

28

我要使這片土地荒涼不堪,使她所誇耀的勢力消逝。以色列的山必荒涼,杳無人跡。

29

當我因為佢哋所行一切可憎嘅事,使呢片土地荒涼,徹底荒廢,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29

因為他們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我必使這地方荒涼不堪,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0

至於你,凡人,你嘅同胞喺牆邊同屋門口談論你,彼此相告,互相招呼:『嚟啦,聽吓上主有咩話傳出嚟!』

30

「人子啊,你的同胞在牆邊和門口彼此議論你說,『來,聽聽從耶和華而來的信息。』

31

佢哋成群噉嚟到你度,作為我嘅子民坐喺你面前,聽你嘅話,卻唔照住做。佢哋口裏講嘅都係情慾,心卻追隨自己嘅利益。

31

他們蜂擁而來,坐在你面前聆聽你的話,儼然是我的子民。但他們不付諸實行,嘴裡說的是甜言蜜語,心中卻追求不義之財。

32

對佢哋嚟講,你就好似一首情慾之歌,有悅耳嘅歌聲同熟練嘅彈奏;佢哋聽你嘅話,卻唔照住做。

32

他們只聽不做,你在他們眼中只不過是嗓音優美、善唱情歌、長於奏樂的人。

33

到事情發生——睇吓,已經嚟緊喇——佢哋就會知道,曾經有先知喺佢哋當中。」

33

看吧,你所說的必定應驗。當一切應驗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有先知在他們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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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註釋 1. **2–9節嘅守望同血責。** 守望者係從人民當中揀選嘅瞭望、警戒者,唔補成某個現代軍階。號角按所選獸角吹奏樂器詞義,冇另定材質加工、音高或者吹奏次數。4–5節原有「佢嘅血喺自己頭上/身上」嘅責任慣用語;正文譯出要為自己嘅死負責,唔係指自殺或者只係殺害其他人嘅罪。6、8節向守望者追討血,譯作追究死亡責任;死者本身嘅罪孽同守望者失職兩方面都保留,唔因其中一方面而抹去另一方。6節人民冇得到警告,唔同4–5節聽到後唔理會;正文冇混為一談。拯救自己性命唔自動等同一套賺取永生嘅制度。 2. **10–20節嘅回轉、敗落同記念。** 10節本次所選詞義係因罪而失去內心安定、逐漸消沉,唔唯一指肉身腐爛。12節「敗落」按失敗、未能達到要求嘅詞義同生死上下文接合,唔聲稱字典直接定義為死亡或者實際跌倒;「過往」補明先前善惡同行為轉變嘅關係,唔係原句另有時間名詞。13–16節保留轉變行為同結果,唔把先前義行當作此後作惡嘅保證。15節所選賠還詞義涉及歸還受託之物、補償損失,連到搶奪嘅財物係本節原有名詞同上下文所指,唔倒稱定義本身只講搶劫,亦冇加入固定罰款。歸還抵押品唔係從來冇接受抵押品。17、20節公平按正當、公正詞義,唔只係主觀好惡。正文保留生、死、悔改同審判嘅張力,唔以外加神學系統改寫。 3. **13、16節嘅書寫/誦讀。** 兩處分別有書寫形式「佢嘅義行」「佢嘅罪」同帶點號嘅複數誦讀。MAM明確把書寫形式分類為字尾少寫yod,唔可以單憑冇點號嘅字形就斷言書寫必然係語義單數。正文按複數誦讀表達「一切正義嘅行為」「一切罪」;13節較前面普通單數「自己嘅義」係另一個詞,唔混成同一處差異。主譯初步封存曾用過「書寫單數/誦讀複數」速記,完整詞義封存時已更正;獨立原文審閱者其後亦經實際字形覆核,另存不可覆寫澄清。呢個係分析描述更正,唔係改動原文,亦唔倒稱起初描述準確。 4. **21–22節嘅日期同開口。** 保留原文被擄第十二年十月初五,冇據其他未取得嘅見證改年數。城被擊打按戰事上下文譯「被攻陷」,唔只係輕微碰撞。22節「上主嘅手」保留神聖能力作用嘅圖像;前一晚、逃難者到達同早晨嘅關係按實際連接詞處理。「到……嗰陣……已經」係把以來到為終點嘅壓縮語句譯順,唔宣稱原有「直到」詞義直接等於「之前」。開口重述唔另造兩次神蹟,亦唔據此補造失語嘅生理機制或者外來時間表。 5. **24–29節嘅土地、血同刀劍。** 24節係廢墟居民嘅自辯,唔係敘述者批准佢哋嘅土地權利;「當然」表達佢哋論證嘅口氣,唔係新增上帝保證。25節食嘢同血嘅介詞關係較壓縮,正文取帶住血進食,冇另指定占卜儀式或者某種烹調方法。26節所選動詞係站穩、堅持,刀劍成為依靠係上下文接合,所以保留「靠住刀劍站穩」,唔聲稱動詞本身直接等於信靠。玷污鄰舍妻子保留性方面嘅惡行,唔單憑本次詞義就唯一斷定強暴。原句有陰陽性人稱轉換,粵語唔能顯示全部差別,冇暗改原文。27節堡壘唔限定人造城牆;廢墟、田野、堡壘同山洞嘅不同刑罰保留。28–29節重複荒涼圖像唔縮成一句普通政治衰退。 6. **30–33節嘅聽眾、情慾同應驗。** 30節談論先知按互相交談嘅詞義,唔必然係敵對密謀。31節原文係用口「做」情慾/慾望,正文「口裏講」係按口同聽眾行為補明嘅表達方式,唔係原句另有獨立「講」字;原句仍然艱澀,唔聲稱唯一解開。31–32節本次所選詞義保留性慾、情慾色彩,唔暗改成真誠敬拜、一般讚美或者純粹溫柔感情,亦冇補出實際性行為。32節歌曲、好聽聲線、演奏者同先知嘅比喻壓縮接合,正文用「有……」連接係有界句法選擇,唔指先知實際職業係樂師。彈奏按弦樂器詞義,冇指定琴種。33節「事情」補明陰性代詞所指嘅來臨事件,原文冇重複命名某場災難;「嚟緊」保留迫近語氣,唔推算新日期。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閱讀稿三十三節同原生第33章1–33節逐一對應;獨立資料核對實際完整有序單元同章界,唔只靠節數推斷。主譯先讀完整第33章同完整第34章上下文,各自完成全章原文及有界詞義判斷並封存,再同另一位獨立原文審閱者嘅完整判斷比較,之後先成稿。節號核對唔係整句翻譯授權,亦唔等於採用參考頁面措辭。 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實際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已保存、已驗證嘅完整第33、34章,每版本共六十四節;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33章28節一項完整出版者註記保留,涉及元音/shva嘅來源說明;第34章實際冇出版者註記,但有兩項完整歷史修訂記錄,唔混淆兩種資料。出版者嘅觀察同相反可能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 兩版第33章13、16節書寫/誦讀內容全部保留,實際係缺寫字母同帶點號複數誦讀,唔因無點號字形而硬定另一個語義單數。第33章25節一個yod、第34章13節一個vav嘅版本拼寫差別保留,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點號、重音同編訂內容完全一致。第34章12節兩項歷史記錄分別涉及重音修訂同可能重音嘅t標記;現行完整字詞、標記同字尾都保留,唔冒稱本次新校古抄本。第35章1節只係本包目錄邊界標記,唔冒稱藉本包讀完整第35章。七十個第33章資料重用檔案,同主譯另計四個共同標頭嘅七十四個身份證明屬唔同統計範圍,唔等於全包清單數目。先前章節數量及抄錄更正歷史繼續保留。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同完整可用註記;第33章六十八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八項補充唔抹去原有缺口。實際原文形式、索引詞頭同同節參照保持分別,唔虛構每個索引同每個原文字一對一。第32章原有六十三個缺口同曾誤寫九十三嘅不可覆寫更正仍保留,唔搬成第33章嘅數目。本章一個來源記錄嘅欄位名稱沿用咗舊章名,但實際連結、完整路徑同雜湊指向正確第33/34章,已經獨立澄清,原有記錄唔覆寫,亦唔倒稱欄名起初正確。 10、12節嘅內心消沉同敗落,15節賠還,22節開口嘅時間連接,26節站穩同刀劍嘅關係,以及31–32節情慾、口、歌聲同彈奏,均按實際材料作有界判斷,唔以兩位分析者同意代替唯一確定證據。主譯初步原文封存13、16節嘅單複數速記,在自己完整詞義封存時已按實際缺寫字母分類更正;另一位獨立審閱者其後仍用咗同類速記,主譯比較時指出,審閱者再親讀完整資料並另存更正。呢個後續更正唔倒稱係對方交流前已經有嘅判斷,亦唔改寫原有封存歷史。 **資料接觸限制。** 本章初始一百八十項材料同八項補充,分別經獨立完整註記核對同原始欄位重建核准;本輪冇另發現需要新增隔離嘅片段,唔虛構一次新資料錯誤或者修補。實際可用材料仍帶住先前隔離同歷史限制,唔等於全部原始內容無條件開放。待核片段唔可用,亦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者理由。累計十五組相關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完整可用註記中非本章參照唔自動變成本節變體或者新詞義授權;準備文件舊有待核狀態只由實際後續核准範圍取代,唔倒稱當時已批准。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章主譯同原文審閱者各自完成完整判斷先行封存,之後先交換實質內容;各自實際新讀同自己已讀嘅完整詞義/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對方閱讀紀錄冒稱完成。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者現代譯句。 **專名拼寫核對。** 本章已完成獨立有限專名核對:以色列六處、耶路撒冷一處、亞伯拉罕一處,共三個暫列詞頭、八個正文位置,逐處拼寫同已核准參考詞頭一致;第21節原文帶前綴嘅耶路撒冷亦有核對,冇漏作不存在。核對人員實際檢視本章三十三節正文及原文字詞位置,沿用自己先前完整檢視過、雜湊完全相同嘅已核准參考頁面;本輪嘗試重新取得頁面只收到HTTP 520,冇取得新內容、冇重試,唔冒稱新一次成功下載。主譯只讀核准嘅有限詞頭、位置同資格說明,唔讀現代譯句。呢項核對只處理拼寫,唔證明人物、地理或隱喻身份,亦唔授權改寫正文、補入名稱或者解決代詞同神學判斷。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 限制;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推定全部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同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同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33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3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8處同對照頁8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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