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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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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耶路撒冷的罪惡

1

耶和華對我說:

2

「凡人,你要審判呢座流人血嘅城嗎?你要審判佢嗎?你要畀佢知道自己所做嘅一切可憎之事。

2

「人子啊,你要審判這殺人流血的城嗎?你要審判她?那就使她知道自己一切可憎的行為。

3

你要講:『主上主咁講:呢座城喺自己裏面流人血,使自己受審嘅時候嚟到,又為自己造偶像,玷污自己。

3

你要向她宣告主耶和華的話,說,『唉,你這殺人流血、製造偶像玷污自己的城啊,你的末日到了。

4

你因為所流嘅血而有罪,因為所造嘅偶像而變得污穢;你令自己嘅日子臨近,走到自己年日嘅盡頭。所以,我要使你受列國羞辱,畀各地嘲笑。

4

你既犯罪殺人,製造偶像玷污自己,使你滅亡的日子近了,你的大限到了,我要使你成為列國列邦侮辱和譏諷的對象。

5

離你近同離你遠嘅,都要嘲笑你呢座名聲污穢、充滿混亂嘅城。

5

你這聲名狼藉、混亂不堪的城將要受到遠近各國的恥笑。

6

睇吓,以色列嘅領袖各自憑自己嘅勢力,喺你裏面流人血。

6

「『看啊,在你城中的以色列首領各逞權勢,殺人流血。

7

喺你裏面,有人藐視父母;喺你當中,有人欺壓寄居者;喺你裏面,有人欺凌孤兒寡婦。

7

他們輕慢父母,壓迫寄居者,欺負孤兒寡婦。

8

你藐視我嘅聖物,褻瀆我嘅安息日。

8

你藐視我的聖物,褻瀆我的安息日。

9

喺你裏面,有人講讒言,為要流人血;喺你裏面,有人喺山上吃祭物;喺你當中,有人做淫亂嘅事。

9

在你這城中,有人好誹謗、殺人流血,有人在山上吃祭物,有人淫亂,

10

喺你裏面,有人揭露父親嘅下體;喺你裏面,有人強暴因經期而不潔嘅女人。

10

有人與繼母通姦,羞辱父親,有人姦污經期不潔的婦女,

11

有人同鄰舍嘅妻子做可憎嘅事,有人用淫行玷污自己嘅新抱,又有人喺你裏面強暴自己嘅姊妹,即係自己父親嘅女兒。

11

有人與鄰居的妻子幹出可憎之事,有人玷污自己的兒媳婦,有人姦污自己的同父姊妹。

12

喺你裏面,有人收受賄賂,為要流人血。你收取利息同借貸嘅增益,用欺壓從鄰舍身上牟利,卻忘記咗我。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12

在你這城中,他們受賄殺人,放債取利,壓榨鄰居,早把我忘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

睇吓,我要為你所牟取嘅不義之財,同你當中所流嘅血,拍起手掌!

13

「『我見你謀財害命,就擊掌歎息。

14

到我對付你嘅日子,你嘅心仲撐得住,你嘅手仲有力咩?我上主已經講咗,亦必照做。

14

在我懲罰你的日子,你還有勇氣和力量嗎?我耶和華言出必行,

15

我要將你分散到列國,驅散到各地,除去你嘅污穢。

15

我要把你驅散到列國,分散到列邦,我要除掉你的污穢。

16

你要因自己所做嘅,喺列國眼前受辱;你就知道我係上主。』」

16

你必在列國面前受凌辱,你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17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17

耶和華對我說:

18

「凡人,以色列家對我嚟講已經成為熔渣;佢哋全部都好似爐中嘅銅、錫、鐵同鉛,成為銀嘅熔渣。

18

「人子啊,在我看來,以色列人已經變成了渣滓。他們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

19

所以,主上主咁講:『因為你哋全部都成為熔渣,我要將你哋聚集喺耶路撒冷當中。

19

所以主耶和華說,『你們既都是渣滓,我要把你們聚集在耶路撒冷城。

20

人點樣將銀、銅、鐵、鉛同錫聚集喺爐裏,吹火將佢哋熔化,我亦要照樣喺怒氣同烈怒中聚集你哋,將你哋放喺嗰度,熔化你哋。

20

我要在義憤和烈怒中把你們聚集在城裡熔化,就像人把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旺爐火熔化一樣。

21

我要聚集你哋,向你哋吹起我猛烈怒氣嘅火,你哋就要喺城裏熔化。

21

我要聚集你們,把我的怒火倒在你們身上,你們必在城中熔化。

22

銀點樣喺爐中熔化,你哋亦要照樣喺城裏熔化;你哋就知道,係我上主將烈怒倒喺你哋身上。』」

22

你們要在城中熔化,就像銀在煉爐中熔化。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已將我的烈怒傾倒在你們身上。』」

23

上主嘅話臨到我,話:

23

耶和華對我說:

24

「凡人,你要對呢片土地講:『你係一片冇得到潔淨、喺發怒之日冇雨水降落嘅土地。

24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說,『在我發怒的日子,將沒有雨水滋潤你這不潔之地。』

25

佢當中嘅先知結黨,好似吼叫嘅獅子撕裂獵物;佢哋吞噬人命,奪取財寶同珍貴嘅嘢,使佢當中嘅寡婦增多。

25

你的首領圖謀惡事,好像咆哮著撕碎獵物的獅子,他們草菅人命,搶奪財寶,使多人變成寡婦。

26

佢嘅祭司踐踏我嘅律法,褻瀆我嘅聖物;佢哋唔分聖俗,亦唔教人分辨潔淨同不潔,對我嘅安息日視而不見。我亦喺佢哋當中受辱。

26

你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他們聖俗不分,也不教導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他們藐視我的安息日,以致我在他們當中被褻瀆。

27

佢當中嘅官長好似狼撕裂獵物,流人血,殺害人命,為要牟取不義之財。

27

你的首領好像撕碎獵物的豺狼,殺人流血,謀取不義之財。

28

佢嘅先知為佢哋塗上白灰,睇見虛假異象,為佢哋占出謊言,話:「主上主咁講。」其實上主根本冇講過。

28

你的先知粉飾他們的罪惡,對他們說虛假的異象和謊話連篇的占卜,謊稱『耶和華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

29

呢片土地嘅人民欺壓人,搶奪財物,欺凌窮人同困苦嘅人,無理欺壓寄居者。

29

你的居民強取豪奪,欺壓貧困的,虐待寄居的,無法無天。

30

我喺佢哋當中尋找一個人,修築圍牆,喺我面前為呢片土地企喺破口,好使我唔毀滅佢,但我搵唔到。

30

我想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位重修城牆的人,站在我面前為這地方堵住缺口,免得我毀滅這裡。可是,我一個也找不到。

31

所以,我要將憤怒倒喺佢哋身上,用我猛烈怒氣嘅火消滅佢哋,將佢哋所作所為嘅報應加喺佢哋自己頭上。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31

因此,我要向他們傾倒我的烈怒,用怒火滅盡他們,照他們的所作所為報應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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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翻譯註 1. **第2–6節。** 重複審判問句、血城同日子臨近刻意保留。第3節「受審」同第4節「盡頭」按宣告審判嘅上下文說明時間意象,唔係加一個原文冇寫嘅年份。第5節近遠對象按周圍地域人民理解,冇加入國名;第6節「勢力」表達原文手臂嘅力量意象。 2. **第7–12節。** 「孤兒」所據詞主要指失去父親嘅人,唔斷言雙親都亡故。第9節「祭物」係按山上敬拜上下文補明吃嘅對象,唔係吃一詞本身已指定食物。第10節「揭露父親嘅下體」保留原文難處:可理解為侵犯父親嘅婚姻關係,但正文冇補成唯一確定嘅妻子身份;後半同第11節姊妹一項,本處實際詞義明指強迫、非自願性關係,唔淡化成普通來往。新抱指兒子嘅妻子,姊妹亦冇限定一定同父同母。第12節兩個借貸用語意義重疊,唔硬分現代利率種類,亦唔自動限於超過某個數目嘅利息。 3. **第13–16節。** 拍掌按控訴上下文理解為強烈反應,唔係歡迎或讚賞。第14節心同手嘅力量關乎膽量、能否抵受,唔係醫學預測。第16節原文字形同可用索引詞頭唔完全對應,所選受辱意義有本節參照,但唔因此抹去精確詞頭缺口;「因自己所做嘅」係按上下文解釋「因/在自己」嘅難句,並唔係原文另寫一個「所做」動詞,亦唔宣稱語法只有呢個可能。初步分析曾用較闊嘅褻瀆說法,重讀實際詞義後收窄為受辱,冇倒改先前記錄。 4. **第18–22節。** 第18節保留抄寫/誦讀分別,正文採誦讀嘅熔渣用語。銅、錫、鐵、鉛同銀分別保留,唔由此編造冶金工序或金屬成分比例。第20節「人」係泛指比喻中聚集金屬嘅一方,「嗰度」按爐/耶路撒冷比喻補明;第21–22節原文陰性代詞按耶路撒冷解作城裏。熔化同除去污穢唔自動等於每個人都悔改、得救或者變成純銀。 5. **第24–26節。** 第24節潔淨同降雨係兩個不同原文表達,冇悄悄將兩者都改成雨水,亦冇加一宗已確定嘅歷史旱災。第25節所用原文寫先知結黨,冇因第27節提官長就將先知改成官長;電子註記所引古代異讀仍只係有來源歸屬嘅資料,唔冒稱親自核讀抄本。「珍貴嘅嘢」係將價值用語按奪取財物上下文具體表達。第26節踐踏律法係按實際賓語表達傷害、侵犯意義,唔係重建被隔離嘅翻譯解釋;聖俗同潔淨/不潔保留為兩組分別,唔把普通、非神聖直接等同污穢。 6. **第28–31節。** 塗白灰保留掩飾嘅比喻,冇另造一場實際築牆工程;「佢哋」按被先知掩飾嘅作惡者理解,唔唯一限定某一群人。第30節修牆、站破口可以表達為土地擔當、代求,正文冇收窄成只有口頭禱告,亦冇加入一位被點名嘅代求者。「佢」指土地。第31節把行徑放回本人頭上,正文表達為自己行為嘅報應,唔係另有物件擊打頭部;原文完成式喺宣告中表達判決確定,本稿按將臨審判讀出,唔聲稱已定出事件日期。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閱讀稿三十一節同所用希伯來原生第22章1–31節逐一對應;實際單元同章界已核對,唔只靠節數推斷。完整第22章連同完整第23章上下文先行閱讀,第22章完整詞義判斷先行封存,再同另一位原文審閱者獨立完成嘅判斷比較,之後先成稿。節號核對唔係整句翻譯授權,亦唔等於採用參考頁面措辭。 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已保存、已驗證嘅完整第22、23章;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22章18節抄寫/誦讀分別、第8、26節顯示形式、第16節編訂標示,連同第23章全部抄寫/誦讀及嵌套點號均保留。完整段落、點號、重音同歷史校訂記錄已閱讀;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全部編訂內容一致。呢兩章實際冇嵌套出版者文字註記,唔虛構有註記供閱讀;所引詞典見證仍同原生編訂內容分開。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第22章四十二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缺口。實際原文形式、索引詞頭同同節參照保持分別,唔虛構每個索引都同某個原文字一對一對應。第16節難句嘅字形/詞頭分別仍在,唔因可用詞義有本節參照就當作形式問題已解決。 **資料接觸限制。** 第22章當次詞典資料正式閱讀前,先隔離一組同翻譯處理有關嘅解釋及理由。主譯當次只讀經獨立核准嘅修訂資料,冇讀原先未通過嘅版本;該則修訂後完整可用註記經獨立重核。累計十五組相關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唔將所有隔離一概聲稱為現代譯文逐字引句。待核片段不可用,唔能夠由版本標籤、馬所拉文本標記、詞義編號、等號、字形、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處理、理由或意思。第26節正文按實際原文及可用一般詞義處理,唔重建被隔離嘅解釋。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完成本次完整詞典閱讀前,亦已讀過前章審閱包含嘅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整個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章完整詞義判斷先行封存,再作獨立比較;比較及重讀後,將第10–11節相關性侵犯用語明確表達為強暴,並將第16節初步較闊嘅褻瀆說法收窄為所選受辱意義,冇倒改先前記錄冒稱一開始完全一致。審閱一致唔能夠證明難句只有一個解釋。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專名核對。** 本章新一次有限專名拼寫核對已完成,對照所指定參考頁面標示嘅「2010 和合本修訂版」:以色列(第6、18節)同耶路撒冷(第19節),兩個專名、三處正文拼寫均相符。實際全章三十一個單元同原文字位已核對,冇因相同字串或者節數就推定全部對應。呢項只核對已列專名嘅拼寫,唔代表難句意思、地理身份、神聖稱號、一般角色或神學判斷獲得額外核定。資料核查者沿用已親自讀過、而本次取得後確認位元完全相同嘅參考頁面內容;主譯只讀有限專名及來源身分證據,冇讀參考頁面整句作翻譯依據。頁面版本標示唔等於本次取得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參考資源仍標示 **Rights unconfirmed**,唔作已取得公開散布授權嘅證明。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31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2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3處同對照頁3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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