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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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佢大聲呼喊,我親耳聽見佢講:「負責看守呢座城嘅人,行近嚟!各人手上要拎住自己致命嘅兵器。」
拜偶像者遭誅滅
1我聽見祂高聲呼喊說:「懲罰這城的人啊,拿起你們各自的兵器上前來吧!」
2睇吓,六個男人由朝北嘅上門嗰邊行過嚟,各人手上拎住戰棍;當中有一個人身穿麻衣,腰間帶住文士用嘅筆盒。佢哋行過嚟,企喺銅祭壇旁邊。
2只見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走來,手中各自拿著可怕的兵器。其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他們進入殿裡,站在銅祭壇旁邊。
3以色列上帝嘅榮耀由原先停留嘅基路伯上面升起,移到聖殿門檻。上主呼喚嗰個身穿麻衣、腰間帶住文士筆盒嘅人。
3以色列上帝的榮耀原本在基路伯天使上,現在升到了殿門口。上帝把那身穿細麻衣、腰帶墨盒的人召來,
4上主對佢講:「行遍呢座城,行遍耶路撒冷;為城裏所做嘅一切可憎嘅事而嘆息、呻吟嘅人,你要喺佢哋額頭上畫個記號。」
4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在那些因城中可憎之事而歎息哀傷的人額上畫個記號。」
5我親耳聽見佢對其餘嘅人講:「跟住佢行遍城裏,擊殺居民!唔好顧惜,唔好憐憫。
5我聽見祂對其餘的人說:「你們要跟隨他走遍全城,毫不留情地殺戮,
6老人、青年男子、少女、細路同婦女,都要殺個清光;但凡身上有記號嘅人,你哋都唔准行近。要由我嘅聖所開始。」佢哋就由聖殿前面嘅長老開始殺起。
6將男女老幼全部殺盡,但你們不能傷害額上有記號的。你們要從我的聖所開始。」於是他們首先殺了殿前的眾長老。
7佢對佢哋講:「玷污呢座殿,將畀人殺死嘅人擺滿各個院子。出去!」佢哋就出去,喺城裏殺人。
7祂又對他們說:「要玷污這殿,把你們所殺的堆滿整個院子。去吧!」他們便出去,在城中殺戮。
8佢哋殺人嘅時候,我留低咗。我面伏於地,大聲呼求:「唉,主上主啊!你向耶路撒冷傾倒烈怒,係咪要毀滅以色列所有剩低嘅人?」
8他們殺戮的時候,只留下我一個人,我便俯伏在地上呼求:「唉,主耶和華啊!你向耶路撒冷傾倒你的烈怒,要滅絕以色列所有的餘民嗎?」
9佢對我講:「以色列同猶大一家嘅罪孽實在太大、太大!呢片地充滿流血嘅事,城裏充滿枉法嘅惡行。因為佢哋話:『上主離棄咗呢片地;上主睇唔到。』
9祂回答說:「以色列人和猶大人罪大惡極,遍地是血腥,滿城是冤屈,他們說,『耶和華丟棄了這片土地,祂看不見我們。』
10所以我亦唔會顧惜,唔會憐憫;我要將佢哋所作所為嘅後果歸返佢哋自己頭上。」
10因此,我必不顧惜他們,也不憐憫他們,我必照他們的所作所為報應他們。」
11睇吓,嗰個身穿麻衣、腰間帶住筆盒嘅人稟告話:「你吩咐我做嘅,我全部都做咗。」
11這時,那個身穿細麻衣,腰帶墨盒的人回來稟告說:「我已照你的吩咐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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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1–2節:受召嘅人、兵器同筆盒。** 開頭「佢」承接前章上主嘅說話,唔另補一位新人物。「負責看守呢座城嘅人」按所選詞義嘅職責、看守者理解;喺異象中佢哋奉命執行審判,但原文冇逐個替佢哋命名,唔因此斷定係普通城警或某幾位已知天使。第1節按原文命令語境譯成直接叫佢哋行近,唔因詞典一般列出使人行近嘅用法,就加出另一個召集人。第2節嘅兵器按打擊用嘅戰棍理解,唔指定一定係斧頭或劍。「當中有一個人」保留原有關係,唔硬計成總共七人。麻衣唔足以證明祭司身份。筆盒係文士盛放書寫工具嘅器具,唔只係墨水樽,亦唔係現代鉛筆盒。
2. **第3–4節:榮耀、基路伯同記號。** 原文第3節用單數「基路伯」,本稿冇為咗同後文嘅複數描述一樣而改字。呢種天上有翼活物同聖所相關,但呢度唔斷定係某一尊雕像。榮耀升起、移到門檻保留異象嘅動態,唔補物理高度。「上主呼喚」將第4節明示嘅說話者按上下文講明。「記號」係畫上去嘅識別標記,原文冇喺呢度指定圖形,唔擅自畫成十字或訂出某一種符號。被標記嘅係為可憎行為嘆息、呻吟嘅人,唔係自動將全城居民劃一處理。
3. **第5–7節:嚴厲命令同保留嘅人。** 原文係擊殺、殺戮,唔弱化成象徵性打一下;同時清楚保留有記號者唔准接近嘅例外。「少女」表達原文年輕女子嘅一類,該詞亦常譯作「處女」,唔另推斷每人嘅婚姻紀錄。第6節開頭係按年齡講老人,結尾「長老」則按群體領袖理解;唔據此斷定就係上一章全部七十人。「細路」所據詞義包括依靠母親嘅幼小子女;該詞資料所指向嘅一則註記實際冇可用內容,本稿冇補猜嗰則註記。殿同院子被屍首玷污嘅命令照原文保留,唔加原文冇寫嘅處理儀式。
4. **第8節:留下同代求。** 「我留低咗」表達敘述者當時嘅處境,唔等於宣告全耶路撒冷只得佢一個生還,亦唔推翻有記號者獲保留嘅命令。「係咪要毀滅……所有剩低嘅人」係先知喺異象中嘅呼求,唔係上主已確認所有餘民必定死去。「傾倒烈怒」係審判嘅形象,唔另加一場真實液體傾瀉。
5. **第9–10節:枉法同自行承擔後果。** 城裏嘅「枉法嘅惡行」按扭曲公正、腐敗不義理解,唔限定為收受金錢賄賂。「上主離棄咗……睇唔到」係被責備者嘅說話,唔係敘述者認可嘅神學結論。第10節原文將人嘅行徑放返佢哋頭上,本稿用承擔自己行為後果嘅慣用意思表達,唔係將新罪行塞入佢哋個腦。原文完成式喺審判宣告中可表達決定已定;正文按語境用「我要」,唔另確定所有行動喺呢句之前已經完成。
6. **第11節:完成吩咐嘅報告。** 「稟告」保留回覆、報告嘅意思,唔一定另描寫一次肉身返回旅程。原文抄寫形式同誦讀形式有一詞對兩詞嘅差別,本稿按誦讀形式表達「全部」照吩咐去做。呢個人先前領受畫記號嘅命令,唔因話全部做咗就將其他人嘅殺戮一併歸畀佢,亦冇提早加入下一章取火炭嘅行動。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保留十一節。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以西結書》第9章同完整第10章上下文嘅已保存、已驗證資料;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9章第4節兩本有實際形式差異,第5節兩組抄寫/誦讀形式、第8節完整母音點註記、第11節一個抄寫詞對應兩個誦讀詞連完整編者說明均保留。上下文第10章第11節重音仍有編者明示嘅不確定,完整註記同分行保留;第4節歷史點號校訂記錄同目前原生節點分開記錄,唔自行重施舊校訂。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全部點號、重音或編訂內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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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名。** 按使用者指定嘅 canread 2010《和合本修訂版》,本章實際三個專名字頭、六處出現已按原文位置作有界獨立核對:以色列喺第3、8、9節,耶路撒冷喺第4、8節,猶大喺第9節;拼寫全部相符,正文冇因此改字。呢項只校對名字拼寫,唔裁定神名、稱號、基路伯或一般角色用詞,亦唔代表全部譯句意思已由對照本認證。對照網站標示嘅再散布權利未能確認,唔冒稱出版社直接認證或所有現代譯文已獲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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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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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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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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