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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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我哋被擄後第二十五年,年頭嗰個月初十,城被攻陷後第十四年,就喺嗰日,上主嘅手臨到我身上,佢帶我去到嗰度。
新聖殿的異象
1在我們被擄的第二十五年,就是耶路撒冷淪陷的第十四年一月十日,耶和華的手按在我身上,祂帶我到了那裡。
2喺上帝畀我見到嘅異象裏,佢帶我到以色列地,將我放喺一座非常高嘅山上;山嘅南面有好似城一樣嘅建築。
2在異象中上帝把我帶到以色列的一座高山上,山的南面彷彿有一座城。
3佢帶我去到嗰度,我見到一個人,樣貌好似銅;佢手裏攞住麻繩同量度用嘅葦竿,企喺門口。
3祂把我帶到那裡。城的入口站著一個面色如銅的人,手中拿著一條麻繩和一根量竿。
4嗰個人對我講:「凡人啊,用你嘅眼睇,用你嘅耳聽,將我畀你睇嘅一切記喺心裏。我帶你嚟,就係要畀你睇呢啲嘢。你要將你睇到嘅一切話畀以色列家知。」
4那人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留心用眼看,專心用耳聽,注意我要指示你的一切,因為我帶你來這裡正是為了要指示你。你要把所見到的一切告訴以色列人。」
5我見到殿外四圍有一道牆。嗰個人手裏量度用嘅葦竿長約三點一米,相當於六個加長肘尺;每肘尺都比普通肘尺多一掌寬。佢量咗牆身,厚約三點一米,高亦係約三點一米。
外院的門
5我看見殿的四周有牆,那人拿了一根三米長的量竿量這牆,量出牆厚一竿,高一竿。
6佢嚟到向東嘅門,上咗梯級,量咗門檻,闊約三點一米;另一道門檻亦闊約三點一米。
6然後,他帶我到殿的東門,走上台階,量了門洞,深一竿。
7每個凹室長約三點一米、闊約三點一米;凹室之間相隔約二點六米。靠住門內側門廊嘅門檻,長約三點一米。
7門內有守衛室,長度和寬度都是一竿。室與室之間相距兩米半,挨著通往聖殿門廊的門洞深一竿。
9佢又量門廊,長約四點二米;門框柱約一米。門廊喺門嘅內側。
10東門兩邊各有三個凹室,三個凹室尺寸一樣;兩邊嘅門框柱尺寸亦一樣。
10東門內共有六間守衛室,每邊三間,大小面積都是一樣,兩邊的牆柱尺寸也相同。
12凹室前面有隔牆,呢邊約五十二厘米,嗰邊亦係約五十二厘米;兩邊嘅凹室都係約三點一米。
12兩邊守衛室前面的矮牆高五十釐米,守衛室都是邊長三米的正方形。
13佢由呢個凹室嘅頂量到對面凹室嘅頂,闊約十三米;兩邊入口互相對住。
13他又量門的寬度,即這邊守衛室的屋頂到對面守衛室的屋頂,是十二米半。
14佢又做咗高約三十一米嘅門框柱;門四圍嘅院子都通到門框柱。
16門道四圍嘅凹室同門框柱都有向內嘅格仔窗,門廊亦係噉;四圍都有向內嘅窗,門框柱上有棕樹圖案。
16守衛室、牆柱上和門廊周圍都有格子窗,牆柱上刻著棕樹。
17佢帶我到外院,我見到有房間,同埋沿住院子四圍鋪好嘅石地;石地旁有三十間房。
外院
17他帶我到外院,外院靠牆的四周是鋪石地,沿著鋪石地共有三十間廂房。
18石地沿住門道兩側,長度同門道相應;呢個係較低嘅石地。
18鋪石地在門口的兩邊,比內院低,寬度與入口的長度一樣。
19佢由下層門嘅內側正面,量到內院外側正面,距離約五十二米;東面同北面都係噉。
19他從外院的內門口量到內院的外門口,東側和北側距離都是五十米。
21門兩邊各有三個凹室,門框柱同門廊嘅尺寸都同第一道門一樣;門道長約二十六米、闊約十三米。
21通道兩邊各有三間守衛室,牆柱和門廊的長度和寬度跟東門一樣,分別是二十五米和十二米半。
22窗、門廊同棕樹圖案,都同向東嘅門尺寸一樣。上去要行七級樓梯,門廊喺梯級前面。
22它的窗戶、門廊、牆柱上雕刻的棕樹都和東門的尺寸相同。登上七級石階便到達門口,通道的盡頭是門廊。
23內院有門,對住北面同東面嘅門;佢由呢道門量到對面嗰道門,相距約五十二米。
23內院的北門與外院的北門相對,正如它的東門和外院的東門相對,他量了相對兩門之間的距離,是五十米。
24佢帶我往南面去,我見到南面有一道門。佢量咗門框柱同門廊,尺寸同之前嗰啲一樣。
南門
24他又帶我到南門,量了牆柱和門廊,都與其他門的尺寸相同,
25門道同門廊四圍都有窗,同之前嘅窗一樣;門道長約二十六米、闊約十三米。
25通道與門廊四周都有窗戶,和其他的窗戶一樣,通道長二十五米,寬十二米半。
26上去要行七級樓梯,門廊喺梯級前面;兩邊嘅門框柱上各有棕樹圖案。
26登上七級石階便到達門口,通道盡頭是門廊,兩邊的牆柱也同樣刻著棕樹。
27內院南面亦有一道門;佢喺南面由呢道門量到對面嗰道門,相距約五十二米。
27內院也有南門,他量了與外院南門之間的距離,是五十米。
28佢帶我經南門入內院,量咗南門,尺寸同之前嗰啲一樣。
內院的門
28他帶我從南門走進內院,量了南門,跟其他門的尺寸一樣。
29凹室、門框柱同門廊嘅尺寸,都同之前嗰啲一樣。門道同門廊四圍都有窗;門道長約二十六米、闊約十三米。
29守衛室、牆柱,門廊都和其他的尺寸一樣,通道與門廊四周有窗戶,通道長二十五米,寬十二米半。
31門廊向住外院,門框柱上有棕樹圖案;上去要行八級樓梯。
31這些門廊對著外院,兩邊的牆柱刻著棕樹,上去的石階共有八級。
32佢帶我到內院嘅東面,量咗嗰道門,尺寸同之前嗰啲一樣。
32他又帶我從東門進入內院,量了東門,跟其他門的尺寸一樣,
33凹室、門框柱同門廊嘅尺寸,都同之前嗰啲一樣。門道同門廊四圍都有窗;門道長約二十六米、闊約十三米。
33守衛室、牆柱、門廊都和其他的尺寸一樣,通道與門廊四周有窗戶,通道長二十五米,寬十二米半。
34門廊向住外院,兩邊嘅門框柱上各有棕樹圖案;上去要行八級樓梯。
34門廊對著外院,兩邊的牆柱刻著棕樹,那裡的石階共有八級。
35佢帶我到北門,量咗嗰道門,尺寸同之前嗰啲一樣。
35他又帶我到北門,量了北門,跟其他門的尺寸一樣。
36門道有凹室、門框柱、門廊,四圍都有窗;門道長約二十六米、闊約十三米。
36守衛室、牆柱、門廊和其他門的尺寸一樣,通道長二十五米,寬十二米半,四周有窗戶。
37門框柱向住外院,兩邊嘅門框柱上各有棕樹圖案;上去要行八級樓梯。
37門廊對著外院,兩邊的牆柱刻著棕樹,那裡的石階共有八級。
38門框柱旁有一間房同佢嘅入口;人喺嗰度洗燔祭嘅牲畜。
廂房
38門口的牆柱旁邊有一個帶門的房間,是洗燔祭牲的地方。
39門廊兩邊各有兩張枱,用嚟宰殺燔祭、贖罪祭同贖愆祭嘅牲畜。
39門廊兩邊各有兩張用來屠宰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過祭牲的桌子。
40喺外面,上北門入口嗰邊有兩張枱;門廊另一邊亦有兩張枱。
40內院北門的門廊外牆邊有兩張桌子,門廊的另一邊也有兩張桌子。
41門道兩邊各有四張枱,總共八張,人喺上面宰殺祭牲。
41大門兩側各有四張桌子,共八張,供祭司屠宰祭牲之用。
42有四張為燔祭而設、用鑿好嘅石造嘅枱,每張長約七十八厘米、闊約七十八厘米、高約五十二厘米;上面放住宰殺燔祭同其他祭牲用嘅器具。
42另有四張用石頭鑿成的桌子用來預備燔祭牲,屠宰燔祭牲及其他祭牲的器具都放在桌上。桌子長寬各七十五釐米,高五十釐米。
43裏面四圍固定咗約八厘米長嘅掛鈎;枱上放住祭牲嘅肉。
44內門外面、內院裏面,有歌唱者嘅房間,喺北門旁,向南;另外有一間喺東門旁,向北。
44在內院的內門旁有兩間歌樂手用的廂房,一間向南,在北門旁,一間向北,在南門旁。
45佢對我講:「呢間向南嘅房,係畀負責看守聖殿嘅祭司;
45他對我說:「向南的廂房是給殿內供職的祭司用的,
46向北嘅房,係畀負責看守祭壇嘅祭司。佢哋係撒督嘅子孫,係利未子孫當中,可以親近上主、服侍佢嘅人。」
46向北的廂房是給壇前供職的祭司用的。他們都是撒督的子孫,利未人中唯有他們可以到耶和華面前事奉。」
47佢量咗院子,長約五十二米、闊約五十二米,四邊一樣長;祭壇喺殿前面。
47他量了殿前的院子,是邊長五十米的正方形,祭壇在殿前面。
48佢帶我到殿嘅門廊,量咗門廊兩邊嘅門框柱,每邊約二點六米;門口兩旁各闊約一點六米。
聖殿
48他帶我來到殿前通往聖所的門廊,量了兩旁的牆柱,各兩米半寬,門寬七米,門兩邊的牆各一米半厚,
49門廊長約十點四米、闊約五點七米;要行梯級上去。門框柱旁有柱,兩邊各一條。
49門廊長十米,寬六米。有一排台階上到門廊,牆柱兩旁各有一根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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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簡短註釋
1. **全章量度:公制近似同原有比例。** 原文用肘尺、掌寬同葦竿。5節明定量度嘅肘尺比普通肘尺多一掌寬,一竿係六個呢種加長肘尺。本地所選葦竿義約為3.1米、六個王室肘尺;肘尺說明列普通約44.5厘米、王室約51.81厘米,並明講古值不確定;掌寬約8厘米。正文統一按加長肘尺約0.52米換算,唔再喺已加長嘅數值加一次掌寬。所有公制都係近似,唔係精密測量或已確認嘅古代建築圖。5節保留原單位定義,係為咗交代六倍同加長關係,唔係將全章可換算長度豁免。換算原值如下:一肘尺約52厘米;一肘尺半約78厘米;二約1米;三約1.6米;五約2.6米;六約3.1米;八約4.2米;十約5.2米;十一約5.7米;十三約6.8米;二十約10.4米;二十五約13米;五十約26米;六十約31米;一百約52米。一竿約3.1米,一掌寬約8厘米。原文各節數值依次為:5節六肘尺一竿、牆厚一竿高一竿;6節兩個一竿;7節一竿、一竿、五肘尺、一竿;8節一竿;9節八、二肘尺;11節十、十三;12節一、一、六、六;13節二十五;14節六十;15節五十;19節一百;21節五十、二十五;23節一百;25節五十、二十五;27節一百;29節五十、二十五;30節二十五、五;33、36節各五十、二十五;42節一肘尺半、一肘尺半、一肘尺;43節一掌寬;47節一百、一百;48節五、五、三、三;49節二十、十一。房間、枱、柱同梯級嘅數目冇換成長度,亦冇抹去原有倍數。
2. **7–16節:凹室、門框柱同難以確定嘅構造。** 「凹室」所選義係三面有牆嘅凹入空間,唔證明係守衛房或有人駐守。「門框柱」所選義可指伸出嘅短側牆、貼牆柱或門框支承,唔等於每處都係獨立柱;49節另一個詞先明指柱。7節末尾嘅門檻同8節嘅門廊只列一個一竿尺寸,正文「長」係按量度語境接合,唔聲稱原文另寫咗長度詞。8節一竿同9節八肘尺分開保留,唔為咗砌出一張平面圖刪走其中一句。14節動詞一般指做、製作,六十肘尺同門框柱、院子、門嘅接合十分緊密;正文取高度同院子通到門框柱嘅理解,但高度、確切方向同建築佈局唔係詞義唯一證明嘅結果。15節外門相關詞嘅意思未明,外側只係可能讀法。16節窗嘅形容詞確切意思亦未明,本地條目認為可能係有格柵,故用格仔窗;唔聲稱已證實窗一定狹窄或封閉。棕樹係裝飾圖案,唔係喺每條門框柱種一棵樹。
3. **18–37節:重複量度同方向。** 本段刻意保留各門、凹室、門廊、窗同棕樹圖案嘅重複;相同尺寸唔自動變成相同原文字形或相同誦讀分支。19節「都係噉」接合原文末尾東、北兩個方向,唔另造一組數值。21節等處所選比較詞嘅本地說明偏向按吩咐做,但實際句子係同先前尺寸比較;正文按量度語境接合,冇補出原文未講嘅新命令。30節二十五乘五肘尺照錄,唔因同附近尺寸難以配合就刪節。外門七級同內門八級分開。37節實際用門框柱,冇為咗同31、34節整齊就改成門廊。
4. **38–42節:洗祭牲同宰殺用枱。** 38節實際動詞同核准詞條支持用水洗,唔係風或靈;門框柱、房間同入口嘅位置接合仍有難處,所選介詞條目亦明講意思不確定,正文「旁」係語境選擇。燔祭喺呢度按宰殺、洗滌語境指祭牲。贖罪祭嘅本地所選說明偏向獻祭行動,正文按宰殺語境明示牲畜;唔聲稱每個詞義都直接等於動物。贖愆祭保留補償、贖愆嘅祭義,唔同贖罪祭合併。41節八張枱、42節四張石枱都保留;兩組究竟有冇重疊,原文冇完整解說,正文唔自行加成十二張。石枱用嚟放器具,唔把器具改成祭牲或額外祭壇。
5. **43–44節:掛鈎同歌唱者嘅房間。** 43節物件名確切意思不明,本地註記提出懸掛物、鈎或釘之類可能;正文暫用掛鈎,唔證明一定雙叉、特定材質或屠宰掛肉機制。「長」係將一掌寬按物件尺寸表達,原文冇另列尺寸方向。44節按實際所選唱歌詞義同原文方位,保留歌唱者、北門同東門;冇由留下嘅版本標籤或隔離片段補猜另一種房間數目、改成南門,亦唔假裝同後面祭司房間嘅關係已完全解決。
6. **45–49節:職責同殿門廊。** 看守殿同看守祭壇係分開嘅職責;撒督子孫喺利未子孫當中親近上主服侍,正文冇另補族譜或身份。48節保留兩邊五肘尺同兩邊三肘尺,唔由重建圖推算一個原文未有嘅中央門口闊度。49節所選詞明確係十一,正文約5.7米唔係十二肘尺嘅換算;原文講有梯級,冇指定十級或任何另一數目。呢啲難以互相配合嘅尺寸仍如實保留,唔當成已證實嘅工程方案。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實際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主譯先完整讀第40章同完整第41章上下文,完成全部有界詞義、完整可用註記同四十九節判斷並封存,再讀另一位獨立原文分析者嘅完整報告作比較,之後先成稿。原文分析、成稿後有界比較、兩位粵語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唔借用其他人嘅閱讀冒稱自己做過。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本章來源包包含實際完整40章四十九節、41章二十六節,每版本七十五節;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本章全部五項出版者註記,連同嵌套分支、字形、點號同必要邊界完整保留並讀過;出版者對古代抄本嘅觀察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
兩章UXLC有十六個書寫/誦讀位置,MAM有十二個位置、十五個遞迴模板。UXLC另有40章29、33、34、36節位置,唔冒稱MAM亦有相同分支。兩章十二處規整輔音差異保留:40章7、16、21、22、26、29、31、33、34、36、37節,以及41章16節。41章16節後半段、עד־之後嗰個「窗」字,UXLC寫作החלנות,MAM寫作החלונות,多一個vav;點號同重音仍分開保存,唔由輔音比較推論整個版本相同。41章1節第9個詞曾移除結尾連字號,係來源已記錄嘅歷史更正,唔係本次新校改。第42章1節喺呢個來源包只係目錄邊界,唔冒稱由本包讀完整第42章。一百零二個先前已核准第40章重用檔案,同全包實際範圍分開計算。
初稿來源說明將41章16節嗰個差異誤寫成「第一個複數窗字」。成稿後獨立比較者指出,主譯重新讀兩版本完整該節確認:開頭第一個窗字一致,差異係後半段עד־之後嗰個。主譯較早原文記錄本來有呢個位置限制,公開說明漏咗,而主譯整章讀回亦冇發現。原文審閱者係收到通知後再核對確認,唔冒稱較早獨立發現。呢次真正修正來源位置說明,保留舊稿同不可覆寫更正紀錄;正文、公制數值同六項註記冇因此改動,亦唔假造正文語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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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判斷同公制。** 主譯初讀時暫將窗理解為狹窄或封閉,完整本地詞義核對後,改取可能有格柵嘅意思,仍註明不確定;呢個係成稿前真實細化,唔假造一輪正文修正。38節原請求詞頭同實際洗滌動詞索引有差別,實際字形同詞義分開核對,冇將請求標籤當成原文字。14節高度同院子關係、15節外側、38節位置、43節掛鈎都係有界語境選擇,唔聲稱唯一證明。44節保留歌唱者同東門,49節保留十一同未標數目嘅梯級,唔用其他版本標籤暗中改動。
主譯完成原文判斷時本來傾向全章保留古單位;讀獨立分析、重新核讀可用本地量度定義同現行公制優先規則後,在成稿前改為公制近似,原值、倍數同特殊定義另完整記喺註1。呢個實際判斷修正唔倒寫成一開始已經一致。肘尺古值有差異,約0.52米係按本章加長肘尺同六王室肘尺一竿約3.1米嘅資料採用,唔係另取外部度量衡資料或精密考古定論;冇喺已加長肘尺上再加約8厘米。尺寸相同唔等於已解決所有建築關係。
**資料接觸限制。** 本章初始一百五十項同另行核准十二項補充,均經獨立完整原始欄位、可用註記、參照同隔離歷史核對。主譯完成全部一百六十二項,自己新讀同自己先前已完整讀過嘅詞義/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借用另一人閱讀。一百五十八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保留;七個原有項目冇再算成新補充。5節一項實際要求嘅註記在原始完整註記陣列中缺席,陣列真係空,故冇補造內容;先前複製嘅「冇缺註」說明已另作不可覆寫更正。補充核對報告曾將六個空註記母項誤寫七個,核對者封存後、通知前已用不可覆寫說明更正,實際原文同核准讀本冇改。呢兩件事分開保留,唔混作一次語義修正。
本輪初始兩處、補充三處新作保守隔離嘅待核片段,唔據此稱已證明係現代譯文;獨立核對冇再要求新增隔離修正,唔等於本輪冇新待核內容。舊有暫緩祖先檔案仍唔可讀,補充實際最新隔離歷史另經核讀,唔由舊包狀態推定現況。十五組累計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唔能夠由留下嘅希伯來字形、版本標籤、詞義編號、等號、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意思、處理或理由。未核准資料、非本節參照同資料連結唔自動授權擴張詞義。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座標同專名。** 本章四十九個原生單元,同指定參考頁面四十九個有標籤單元,已由資料角色逐一按完整上下文核對;呢個係對應證據,唔係現代譯法、語義或專名身份核准。實際首次取得頁面成功,取得紀錄冇另列最終轉址欄位;已核對實際請求網址同頁面標準網址,冇補造轉址證據或重試。先前39章外部26、27節嘅對應限制唔搬入本章,亦唔由本章完整對應倒溯解決。指定參考嘅本章獨立拼寫核對已完成:正文三個字頭、四次出現都係實際相同拼寫,包括兩次以色列、撒督同利未。參考頁面另喺1節補出耶路撒冷,但原文冇相應專名詞,本稿唔因此加名。資料角色完整核讀本章參考上下文後,今次以完全相同嘅已保存頁面作核對,冇新取頁面或重試;主譯只讀核准字頭同座標證據,唔借用資料角色閱讀冒稱自己讀過現代譯句。呢個核對只限拼寫,唔決定人物、地理、建築或語義身份。參考資源仍保留 **Rights unconfirmed**;版本標示唔等於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或公開散布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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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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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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