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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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2「凡人,你要對推羅嘅統治者講,主上主噉講:『你心高氣傲,話:「我係神明;我坐喺眾神嘅座位上,喺大海中心。」其實你係人,唔係神明,卻把自己嘅心當作神明嘅心。
2「人子啊,你去告訴泰爾王,主耶和華這樣說,「『你心裡高傲,說,我是神明,我坐在海中神明的寶座上。你雖然自以為像神明,但你不過是人,並非神明。
3睇吓,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任何隱秘嘅事都難唔倒你!
4你靠自己嘅智慧同聰明,成就咗財富,把金銀積聚喺自己嘅庫房。
5你憑豐富嘅智慧做買賣,增加財富;你嘅心亦因為財富而高傲。
5你靠高超的經商本領使財富大增,因而變得心高氣傲。
6所以,主上主噉講:因為你把自己嘅心當作神明嘅心,
7我要帶外族人攻擊你,佢哋係列國中最兇殘嘅人;佢哋要拔刀攻擊你智慧嘅美麗,刺傷你嘅光彩。
7我要使列國中最殘暴的外族人來攻打你,他們必拔刀毀壞你憑智慧得來的美物,玷污你的榮美,
8佢哋要把你拉落死亡深坑;你要喺大海中心,像被殺嘅人噉死去。
9喺殺你嘅人面前,你仲會話「我係神明」咩?喺刺傷你嘅人手中,你係人,唔係神明。
9在殺戮你的人面前,你還能自稱為神明嗎?在殺你的人手中,你不過是人,並非神明。
10你要死喺外族人手中,像未受割禮嘅人噉死去;因為我已經講咗。呢個係主上主嘅宣告。』」
10你要像未受割禮的人那樣死在外族人手中。』因為我已經宣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2「凡人,你要為推羅王唱哀歌,對佢講,主上主噉講:『你係完美嘅典範,充滿智慧,美麗無比。
12「人子啊,你要為泰爾王唱哀歌,告訴他,主耶和華這樣說,「『你曾經是完美的典範,充滿智慧,美麗無瑕。
13你曾經喺伊甸,上帝嘅園中;各樣寶石都作你嘅遮蓋:紅寶石、黃玉、金剛石、綠柱石、縞瑪瑙、碧玉、青金石、綠松石同綠寶石。你身上嘅鑲座同飾物係用金造嘅;喺你受造嗰日,佢哋已經預備好。
13你曾在上帝的伊甸園中,你曾佩戴各種寶石,有紅寶石、黃玉、鑽石、綠寶石、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松石、翡翠,底座鑲嵌著精美的黃金,這些在你受造的那天都已經預備妥當。
14你係受膏、作遮蓋嘅基路伯,我安置咗你;你喺上帝嘅聖山上,喺火石之間行走。
14我膏立你為看守約櫃的基路伯天使。我把你安置在上帝的聖山上,在閃閃發光的寶石中行走。
15從你受造嗰日起,你所行嘅都無可指摘,直到喺你裏面發現邪惡。
15你從受造那天開始所行的純全無過,但後來在你那裡查出不義。
16因為你買賣繁多,你裏面充滿強暴,你就犯咗罪。我使你受創,離開上帝嘅山;作遮蓋嘅基路伯啊,我把你從火石之間毀滅。
16因為貿易發達,你便充滿暴力,犯罪作惡。因此,看守約櫃的基路伯天使啊,我把你當作污穢之物逐出上帝的山,從閃閃發光的寶石中除掉你。
17你因自己嘅美麗而心高氣傲,又因自己嘅光彩敗壞咗智慧。我把你摔落地上,放喺列王面前,畀佢哋觀看你。
17你因俊美而心高氣傲,因輝煌而心智敗壞,所以我把你扔到地上,讓你在列國的君王面前出醜。
18因為你罪孽深重,做買賣又不義,你玷污咗自己嘅聖所。我使火從你裏面發出,將你吞滅;喺所有觀看你嘅人眼前,我把你變成地上嘅灰燼。
18你多行不義,交易不公,褻瀆了你的聖所,因此我使火在你那裡燃起,吞噬你,在眾目睽睽之下把你燒成地上的灰燼。
19各族中所有認識你嘅人都因你而驚駭;你成咗可怕嘅景象,永遠唔再存在。』」
19所有認識你的民族都因你而驚駭,你落得可怕的下場,你將永遠不復存在。』」
22講,主上主噉講:『西頓啊,我要同你作對,我要喺你當中得尊榮。我喺佢當中施行審判,顯明自己嘅聖潔,佢哋就知道我係上主。
22告訴她,主耶和華這樣說,「『西頓啊,我要與你為敵,我要在你那裡彰顯我的榮耀。我要審判你,在你中間彰顯我的聖潔,那時,人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3我要使瘟疫臨到佢,使血流喺佢街道上;刀劍從四面攻擊佢,被殺嘅人要倒喺佢當中。佢哋就知道我係上主。
23我要使瘟疫進入你境內,刀劍從四面八方臨到你,被殺的人橫屍城中,血流街頭,這樣人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4以色列家周圍嗰啲藐視佢哋嘅人,唔會再作刺傷佢哋嘅荊棘、使佢哋痛苦嘅蒺藜;佢哋就知道我係主上主。』
24「『藐視以色列人的鄰邦必不再作刺他們的荊棘,傷他們的蒺藜,這樣人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5主上主噉講:『我從以色列家被分散到嘅各族中,把佢哋聚集返嚟,喺列國眼前,藉住佢哋顯明我嘅聖潔。佢哋要住喺自己嘅土地上,就係我賜畀我僕人雅各嘅地。
25「主耶和華說,『我要把分散到列國的以色列人招聚起來,當著列國的面在他們身上彰顯我的聖潔,那時他們要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是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方。
26佢哋要喺嗰度安然居住,起屋、種葡萄園;我向周圍所有藐視佢哋嘅人施行審判,佢哋就安然居住,知道我係上主,佢哋嘅上帝。』」
26他們將在那裡安然居住,興建房屋,栽種葡萄園。我審判鄙視他們的四鄰後,他們必安然居住。這樣,他們便知道我是他們的上帝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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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2–6節:自稱神明同智慧嘅反諷。** 2節先講統治者,12節先用王嘅稱號;本譯冇把兩者詞形抹平。「眾神嘅座位」按當處所選複數天上神靈義處理;其後「神明嘅心」保留統治者自抬身份嘅說法,唔係作者承認佢真係上帝。3節但以理嘅抄寫/誦讀形式及兩版本誦讀點號差別保留,但名字拼寫唔能夠獨自證明必定係《但以理書》主角。當節動詞所選意思係比較、匹敵,唔係「隱藏」;「隱秘嘅事都難唔倒你」係本譯按智慧較量展開嘅讀法,另一種理解涉及掌握秘密知識嘅人不能同佢匹敵。主語同語氣仍有難處,唔聲稱原文直接肯定佢無所不知。4節第一個動詞組合嘅所選定義著重有所作為,詞義標示甚至涉及勇武;財富、金銀同庫房嘅上下文支持本譯嘅財富成就讀法,唔冒稱該動詞所選定義本身就係「賺取財富」。
2. **7–10、16、18節:受創同玷污有別。** 7、9、16節同一詞根當次所選詞義係刺傷、致命創傷;18節先係另外所選嘅玷污義。本譯7節保留光彩被刺傷嘅比喻,唔補造抽象光彩真有一個傷口。8節「死亡深坑」指死者世界,唔只係普通坑洞;死亡嘅重複形式亦唔指輪迴或多次死亡。16節由受創連到離開上帝嘅山,係本譯展開原文簡略嘅分離關係;唔聲稱詞典所選義直接等於逐出,亦唔將其後「毀滅」減成單純搬離。原文複數「充滿」嘅施事未明,本譯冇另補商人作主語。18節聖所喺原文係複數,中文稱呼保留而冇指定幾座。
3. **12–13節:完美形象同寶石。** 12節印記/認證嘅形象連住完美,本譯作「完美嘅典範」,唔補造一件實物印章。13節伊甸係上帝園子嘅語境,唔自動等同上一章商旅名單中嘅同名地方。古代寶石同現代礦物分類唔能夠逐一確定:紅寶石可能包括紅玉髓,黃玉、金剛石、綠柱石、青金石、綠松石同綠寶石等均有辨認限制,唔係本次作出嘅礦物鑑定。「遮蓋」亦可能涉及衣飾;九種石同金嘅列舉唔自動證明係祭司胸牌。
4. **13–14節:飾物同基路伯。** 13節同一參照實際有三個可用詞義:意思未定嘅耳飾/墜飾、意思未定嘅寶石鑲座,以及正式定義仍未有資料嘅一項;相連另一詞亦意思未明,只可能涉及寶石或飾物。本譯選鑲座同飾物,將金同工藝嘅簡略關係展開;唔聲稱已確定細部構造,亦冇自動補成鼓同笛。14節「受膏」相關詞實際係膏立/任命名詞,唔係已證明嘅被動形容詞;本譯按語境說明基路伯受委任作遮蓋,保留人稱、名詞同句法關係嘅難處。「遮蓋」唔自動交代翼嘅姿勢;基路伯、聖山同火石嘅形象亦唔自行證明某個撒但身份或完整天使生平。
5. **15–19節:墮落同毀滅。** 15節「無可指摘」按道德行為理解,唔係身體完整。17節智慧因光彩而敗壞,喺列王面前被觀看;本譯冇加上具體羞辱儀式,出版者對重音嘅未決觀察亦唔作新增語法定論。18節火由裏面發出、吞滅、成灰嘅強烈形象照樣保留,冇補造地質或歷史應驗解說。19節「永遠唔再存在」冇減弱成暫時失勢。
6. **22–24節:審判、稱呼同倒下。** 22節由對西頓講「你」轉為「佢」,本譯保留原文人稱轉換;「佢哋」冇強行指定為另一個新群體。上帝顯明聖潔唔係由污穢變成潔淨。23節實際原文字形同所補索引詞頭唔同,所選詞義支持被殺、受重傷而倒下;本譯按語境連接刀劍同倒下,唔聲稱兩個字形完全相同或已作原文改寫。24節刺傷、痛苦嘅荊棘比喻同藐視以色列嘅鄰近人群相連,唔另定植物品種或現代政治對象。24節最後「佢哋就知道」喺原文只明說複數嘅知道,冇重複主語名稱;可以理解為以色列,亦可以連到周圍藐視佢哋嘅人。前文稱呼同下一節聚集以色列嘅語境,未能單獨把呢個承接定為唯一答案。本譯保留代詞,唔另加以色列或者列國作明說主語,亦唔把知道上主擴成所有人悔改嘅宣告。
7. **25–26節:聚集同安居。** 聚集、自己的地、雅各、安然居住同審判之間嘅關係照原文展開,冇指定將來日期或歷史方案。26節安居重複保留;起屋、種葡萄園唔附帶詞典背景描述中嘅圍牆、守望樓或酒醡設計。「佢哋嘅上帝」由明說上主嘅語境理解,唔因其他地方同一詞可指神明,就把呢度嘅稱呼混同統治者自稱。
## 來源及授權
**全卷覆核後嘅先知稱呼。** 較早單章閱讀稿喺同一個反覆出現嘅先知稱呼上,交替用過「凡人」同「人子」。全卷覆核逐一讀返全部相關完整原文同語境後,現稿統一用「凡人」,表達向呢位人類先知發出嘅呼喚,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亦唔貶低佢嘅先知職分。原文直譯「人之子」嘅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註1。今次只改已核定嘅先知稱呼,保留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同其他句子;唔藉統一稱呼解決原先未定嘅聲音、中介或者說話者關係。呢個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一致性修訂,唔倒稱各章早先審閱已經發現問題。以下原有修訂數目同審閱歷史描述先前單章階段,唔包括今次稱呼統一;舊有已交付稿同審閱記錄保留,唔暗中覆寫。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以希伯來文為翻譯依據。閱讀稿二十六節同原生第28章1–26節逐一對應;實際單元同章界經獨立核對,唔只靠節數推斷。完整第28章連同完整第29章上下文先行閱讀,第28章完整詞義判斷先行封存,再同另一位原文審閱者獨立完成嘅判斷比較,之後先成稿。節號核對唔係整句翻譯授權,亦唔等於採用參考頁面措辭。
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已保存、已驗證嘅完整第28、29章,每版本共四十七節;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兩章九則完整出版者註記均保留,包括第28章3節誦讀形式、第17節重音、第22節神聖稱號點號及第29章7節可能字母筆畫同標點嘅未決觀察,唔只抽取有利片語。第28章3節兩版本誦讀點號差別、第29章1、18節實際字母差別冇抹平。第28章3、11、16節及第29章8節四處歷史修訂記錄均保留。本次冇新修訂古抄本,出版者引用學者、觀察筆畫或提出相反可能,唔等於本次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邊界第30章1節只係資料包章節目錄標記,唔冒稱已藉本包讀完整下一章。
前章資料包五十七/六十二節摘要數字更正同第27章26節不同角色嘅字形轉錄筆誤仍留存,冇倒改舊記錄;呢啲歷史唔係本章原文新修訂。本包四十七節同五十六個資料重用檔案均有明確範圍,主譯另計共同標頭嘅六十個身份證明亦唔冒稱係同一統計。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所有點號、重音同編訂內容完全一致。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第28章六十三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缺口。實際原文形式、索引詞頭同同節參照保持分別,唔虛構每個索引都同某個原文字一對一對應。第3節匹敵同隱秘嘅銜接、第4節動詞組合同財富語境、第7、9、16節受創義同18節玷污義之別、第13節多種未定飾物義、第14節名詞同句法等張力,喺譯註明說;主譯初步直覺亦因實際完整材料而修正,唔以審閱一致代替原文證據。第3節不同獨立讀法仍保留,冇宣稱兩位原文分析者每個細節完全一致。
**資料接觸限制。** 第28章初次詞典資料獨立核對後,一處現代版本歸屬範圍內嘅連結英文顯示需要保守隔離為待核;呢個處理唔等於已證明係逐字現代譯句或者翻譯建議。主譯當次只讀經獨立核准嘅修正初始合併資料同另行核准嘅六項補充,冇讀當次被扣起嘅舊有問題版本。累計十五組相關隔離歷史同其他待核限制繼續有效。待核片段不可用,唔能夠由版本標籤、馬所拉文本標記、詞義編號、等號、字形、古代讀法或連結補猜被隔離嘅處理、理由或意思。完整可用註記中嘅非本章參照唔自動成為本節嘅變體或者新詞義授權;補充準備文件嘅舊有待核狀態已由實際獨立核准範圍取代,唔倒稱舊問題版本獲得批准。
主譯先前章節曾接觸同現代版本相關嘅建議,歷史閱讀亦涉及相同詞條系列,唔宣稱從來冇接觸或心理上完全冇影響。先前審閱亦包含原文上下文意見,唔宣稱整個長期過程完全唔知其他人看法。本章主譯同原文審閱者各自完成完整詞義判斷並封存,之後先交換本章實質判斷;各自實際新讀同自己舊有讀過嘅完整詞條/完整註記重用分開記錄,唔冒稱借用對方閱讀紀錄。難處未因兩人同意而變成唯一確定答案。本稿唔以被隔離內容作翻譯依據,亦冇刊載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
**專名核對。** 本章新一次有限專名拼寫核對已完成:六個詞頭、正文九處出現,所用拼寫均同所核對頁面相符;參考頁面共有十處,23節另補嘅西頓喺當節原文冇明說名字,本譯冇因此強行加名。二十六節原生位置、包括伊甸同雅各前綴,以及3節但以理抄寫/誦讀形式均按實際資料核對;XML嘅q註記唔係希伯來字母,亦唔能夠證明人物身份。正文位置確實按去除數字節號同其後空格計算。資料核對者沿用自己已完整讀過、重新驗證位元相同嘅當章參考頁面,主譯只讀獲准嘅詞頭、位置、版本、權利及限制資料,冇把整段現代譯文當成翻譯中介。神聖稱號、基路伯角色、寶石同神學判斷唔屬拼寫核對權限;名字相符唔決定3節身份或者24節代詞指向。參考頁面標示「2010 和合本修訂版」唔等於本次取得香港聖經公會逐字認證;該參考資源仍標示 **Rights unconfirmed**,唔作已取得公開散布授權嘅證明。
本次讀回保留原來二十六節正文,冇製造必須改寫嘅錯誤;只喺譯註6進一步明說24節最後複數代詞嘅承接仍未唯一確定。呢個係公開保留難處,唔係聲稱註釋令正文聽起嚟已經唯一清楚,亦冇額外補入以色列或者列國作主語。4節較書面嘅措辭仍保留,未為求流暢而抹平動詞組合同財富語境嘅張力。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稱呼統一後嘅本章專名覆核。** 資料核對者重新逐節閱讀現稿全章26節,核對現稿專名位置、完整句子記錄同已接受嘅原文名稱證據;本章6個普通專名詞頭、正文9處同對照頁10處嘅原有範圍同限制保留。今次沿用先前已實際閱讀、內容完全相同嘅本章對照資料,冇重新下載;只更新現稿句子及其資料對應,唔將舊稿記錄冒充現稿。原有補明名稱、重複指涉、字形分支同修訂歷史仍按上文保留,唔強行建立一對一詞位關係。呢次覆核只處理普通專名拼寫,唔代替「凡人」稱呼、神名、人物身分、地理、度量或者一般譯意嘅審閱,亦唔解除未確認嘅再散布權利。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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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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