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讀聖經Can Read Bible

以西結書第6章

管理員上載/人工修訂;未另行獨立校對。原有來源記錄另行保留。

2026 粵讀聖經參考對照
1

上主嘅話傳畀我,話:

責備以色列人拜偶像

1

耶和華對我說:

2

「凡人啊,你要面向以色列嘅山嶺,向佢哋宣講預言,

2

「人子啊,你要面向以色列的山嶺說預言,斥責它們,

3

話:『以色列嘅山嶺啊,要聽主上主嘅話!主上主對山嶺、丘陵、溪谷同山谷咁講:睇吓,我要使刀劍臨到你哋,毀滅你哋嘅丘壇。

3

說,『以色列的山嶺啊,要聽主耶和華的話。祂對高山、丘陵、山澗、河谷說,我必親自讓刀劍臨到你們,我必毀滅你們的邱壇,

4

你哋嘅祭壇要變成荒場,香壇要被打碎;我要使你哋當中被殺嘅人倒喺你哋嘅偶像面前。

4

使你們的祭壇荒廢,香壇破裂!我必把你們被殺的人扔到你們的偶像面前,

5

我要將以色列人嘅屍體放喺佢哋嘅偶像面前,將你哋嘅骨頭撒喺你哋嘅祭壇四周。

5

使他們橫屍在你們的偶像面前,骸骨散在祭壇的四周。

6

你哋所有居住嘅地方,城邑都要變成廢墟,丘壇都要荒廢;你哋嘅祭壇要被拆毀、摧毀,偶像要被打碎、徹底消失,香壇要被砍倒,你哋造出嚟嘅東西都要被抹去。

6

不論你們住在哪裡,你們的城邑必淪為廢墟,邱壇淪為荒場,祭壇荒廢,偶像被砸碎,香壇被搗毀,一切必化為烏有。

7

被殺嘅人要倒喺你哋當中,你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7

被殺的人必橫屍你們中間,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8

不過,我要留低一啲人;你哋被分散到各地嘅時候,會有逃過刀劍嘅人留喺列國當中。

8

「『不過,我必為你們留下一些人,使他們脫離刀劍之災,四散到列國列邦。

9

呢啲逃生嘅人,喺被擄到嘅列國當中,會記起我。佢哋離棄我、行淫嘅心,同埋追隨偶像、行淫嘅眼目,令我傷透咗心。佢哋會因為自己做過嘅惡事同一切可憎嘅事,厭惡自己。

9

他們必在被擄的異地想起我怎樣為他們憂傷,因為他們背叛我,心中淫亂,眼中戀慕與偶像苟合。他們必因自己的一切邪惡行為而厭惡自己。

10

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知道我話要使呢場災禍臨到佢哋,唔係講空話。』」

10

這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說要降災禍給他們並非空話。』」

11

主上主咁講:「你要拍手、跺腳,為以色列全家所做一切邪惡、可憎嘅事嘆一聲:『唉!』佢哋要倒喺刀劍、饑荒同瘟疫之下。

11

主耶和華說:「你要拍手頓足地呼喊,『唉!以色列人必因一切邪惡可憎的行為而倒在刀劍、饑荒和瘟疫之下。

12

遠處嘅人要死於瘟疫,近處嘅人要倒喺刀劍之下,剩低、受到保護嘅人亦要死於饑荒。我要向佢哋發盡我嘅烈怒。

12

遠處的必死於瘟疫,近處的必喪身刀下,其餘被圍困的必死於饑荒。我必把烈怒傾倒在他們身上。

13

佢哋當中被殺嘅人,要倒喺偶像當中、祭壇四周,喺各個高崗、每個山頂、每棵青翠嘅樹同每棵枝葉茂密嘅篤耨香樹下面,就係佢哋向一切偶像獻上馨香嘅地方。到嗰時,你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13

他們必陳屍於祭壇周圍的偶像間,就是他們在各高崗上、山頂上、綠樹下和茂密的橡樹下燒香祭拜偶像的地方,那時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

14

我要伸手對付佢哋,使全地荒涼、空無人煙,由曠野直到第伯拉他,佢哋所有居住嘅地方都一樣。佢哋就會知道我係上主。」

14

我必伸手攻擊他們,使他們居住的地方都變得極其荒涼,從曠野一直到第伯拉他。這樣,他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

JSON · TXT · 简体

本章來源與授權詳見譯註(MAM:CC BY-SA 4.0)

譯註與文本說明
## 譯註 1. **第2–6節:山嶺同祭祀地方。** 「面向」係定睛朝住所指方向,並向嗰度宣講審判,唔必定另有一段行程。「溪谷」按季節性水道理解,唔表示全年有流水。「丘壇」係祭祀地點,雖然經常設喺高處,唔係每次都只指山頂。「香壇」按本次所選詞義理解為燒香嘅壇,唔強定為太陽神柱,亦唔斷定每座嘅物料。第6節幾類設施、偶像同人造物逐一被毀,冇將整串壓成同一件東西;祭壇被「摧毀」所用嘅詞亦帶出犯罪同後果嘅關係,唔係話石壇自己作道德認罪。 2. **第5、7–10節:人民、倖存者同認出上主。** 第5節由第三身嘅以色列人轉為直接對「你哋」講,正文保留呢個轉換。第8節確有逃過刀劍、散居列國嘅人,唔等於所有被留下嘅人都保證免災,亦唔係已講返鄉。反覆嘅「知道我係上主」係認出說話同施行審判嘅主體,唔自動等於每個人都已經完全悔改。第10節係話威嚇唔會落空,唔係話災禍冇理由。 3. **第9節:令上帝傷心嘅不忠。** 「傷透咗心」按原文第一身被動形式,同本次所選詞義中上帝因事件而深受傷痛嘅意思理解;唔將佢偷偷改成「我打碎佢哋嘅心」。原句將呢個動詞同「佢哋嘅心」「佢哋嘅眼目」連起來,句法有難處,本稿採用不忠令上帝傷心嘅讀法,唔宣稱係唯一可能分析。「行淫」喺呢度描寫離棄上帝、追隨偶像嘅不忠,保留心同眼目嘅形象,唔係證明每個人都犯咗某一宗字面性行為。厭惡自己嘅係逃生嘅人,唔係上帝厭惡自己,亦唔係現代精神病診斷。 4. **第11–12節:動作、災禍同受保護嘅人。** 拍手、跺腳同「唉」喺呢段表達強烈嘅哀嘆、驚愕,唔係慶祝有人受害。「受到保護」採用本次當節詞義中被看守、保護嘅意思;原詞喺呢個災難場景亦可按受圍困嘅處境理解,但「被圍困」唔係本次已選詞義直接寫出嘅定義。正文冇添加堡壘、守軍或者上帝保證免災;意思係連留低、以為有保障嘅處境亦擋唔住饑荒,唔因此抹去第8節確有倖存者。「發盡烈怒」係施行審判,唔係未施行就取消。 5. **第13節:樹木同馨香。** 「篤耨香樹」按 terebinth 理解,唔自動改作橡樹;修飾語指葉多、茂密,唔係必定樹幹粗大。原文逐一列出高崗、山頂同樹下嘅祭祀地點,唔另加一個現代地理位置。「馨香」包含向神明獻上使其息怒、悅納嘅香氣,呢度係人民向偶像作嘅事,唔等於上主接納咗呢啲敬拜。正文冇添加香料配方或指定獻祭程序。第三身「佢哋」同對聽者講「你哋」嘅轉換保留,唔另造兩個已指名嘅民族。 6. **第14節:曠野同第伯拉他。** 本稿將難句理解為由曠野伸延到第伯拉他,按原文地名尾部可指向某處嘅形式理解;亦有按比較句理解為「比第伯拉他嘅曠野更荒涼」嘅可能,唔宣稱地理範圍已能完全確定。所用詞典將第伯拉他同敘利亞奧龍特斯河邊嘅利比拉相聯繫;呢個係詞典嘅識別,唔係本次原文改寫成另一個地名,亦唔係親驗古抄本所得嘅異文。「第伯拉他」係按使用者指定嘅 canread 2010《和合本修訂版》實際完整專名字頭統一寫法;中文名嘅字數唔能夠單獨證明希伯來文尾部嘅語法,亦唔因此裁定上述地理識別或句法爭議。全地所有居住地方受毀、最後認出上主嘅重點保留。 ## 來源及授權 本章按八步翻譯2.7原則,由希伯來文直接譯成香港粵語,保留十四節,唔以現代譯句作意思或措辭中介。原文分析、成稿後獨立比較、廣播語言審閱、戲劇語言審閱同末編分開;實際修訂後須重新讀回全章,再由主譯批准。呢份係單章閱讀稿,唔等於全卷一致性、公開發布或所有第三方權利已完成核准。 **原文版本。** 使用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2.5,build 27.6,Tanach.us Inc.,2026年4月,來源:[Tanach.us](https://tanach.us/Tanach.xml)。對讀 Hebrew Wikisource 嘅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編訂者 Seth (Avi) Kadish,主要技術協助 Erel Segal-Halevi 同 Benjamin Denckla,來源:[MAM項目介紹](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使用實際《以西結書》第6章同完整第7章上下文嘅已保存、已驗證資料;UXLC原始壓縮檔最初取得時間未能確定,冇補造。第6章第3節兩版本嘅抄寫、誦讀拼寫同嵌套編訂註記唔完全相同,第7節亦有母音點註記,均保留為證據。完整第7章上下文包括第2、21節嘅抄寫/誦讀形式;第21節兩本嘅抄寫形式唔同,誦讀形式相同,冇互相冒代。第7章第15節母音點註記同第3、12、13、27節嘅規整輔音差別亦保留;其餘規整輔音相符唔等於全部點號、重音或編訂內容完全一致。 MAM係現代馬所拉讀者本,唔係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本次冇親自檢視古抄本影像,亦冇另取古代譯本作全面比較;電子本或詞典註記引述古代見證,唔等於本次親自核讀該見證。用詞參考有界希伯來詞典材料及完整可用註記;原有十四個精確詞頭索引缺口仍記錄在案,另補六項實際同節詞義,冇以補充抹去原缺口。第10節兩個實際指示詞項目保持分開,唔當成原句有兩個指示詞;面貌、方位同形容詞嘅原文形式亦冇被索引詞頭取代。已選詞義嘅其他章參照唔等於另行翻譯嗰啲章。待核片段冇被當作已核證資料。 **專名。** 按使用者指定嘅 canread 2010《和合本修訂版》第6章 實際本章版本及原文位置作有界字頭核對,兩個專名、五次正文出現已核對:四次「以色列」寫法相符,第14節按對照來源嘅完整字頭統一為「第伯拉他」。呢個核對只涉及專名寫法,唔以較短字串包含喺較長名字內就當成完全相同,亦唔裁定地理識別、希伯來文尾部語法或第14節範圍/比較句爭議。神名、稱號、樹木同普通詞義唔屬呢個專名字頭核對範圍,亦唔以現代譯句決定正文意思。對照網站嘅再散布權利未能確認;呢個係使用者指定網站嘅有界核對,唔冒稱出版社直接認證。 **授權界線。** UXLC已保存聲明容許希伯來聖經文字以任何格式閱覽及複製;其他檔案同網站外觀另有規限,唔據此推定所有資料可再散布。MAM文字及文獻依 [CC BY-SA 4.0](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本次包括有界擷取、原生資料呈現及粵語翻譯,MAM材料如有再散布或改編,須保留適用署名、來源、修改說明及相同方式分享要求,唔將程式碼授權誤作資料授權。本次沿用已保存權利聲明,冇聲稱補讀曾未能取得嘅完整法律文本。詞典只作有界研究參考,本稿唔附詞典原文、私人研究資料或現代譯句,亦唔據此宣稱取得所有第三方公開散布權。 ## 原始全卷閱讀說明(原文保留) # 以西結書|香港粵語閱讀稿 呢套閱讀稿按希伯來原文翻譯,以自然、清楚嘅香港粵語表達,保留原文實際嘅重複、強烈意象同未能確定嘅地方。每章包括正文、簡注,同來源及授權說明;簡注係理解譯法同限制嘅一部分,唔代表正文所有難處已經消失。呢份係翻譯閱讀稿,唔係某個現代中文譯本嘅改寫,亦唔係已獲所有第三方出版授權嘅聲明。 ## 點樣閱讀 - 共48章、1,273個正文單位。檔案由 `EZK_001.md` 至 `EZK_048.md`,依章次排列;`SHA256SUMS.txt` 用嚟核對檔案有冇改變,唔代替內容審閱。 - 請連同每章簡注閱讀。人物、意象、語法或者地點未能唯一確定嘅地方,唔應只憑一個中文詞就建立額外結論。 - 原文嘅上帝專名依本稿慣例譯「上主」。向人類先知反覆發出嘅稱呼統一譯「凡人」;原文直譯形式同本卷用法,見第2章簡注1。呢個稱呼唔貶低先知職分,亦唔另加一個彌賽亞稱號。稱呼統一唔代表所有異象中嘅聲音、帶路者或者說話中介都已經認定為同一位。 - 長度、容量同重量盡量用公制近似值。古代單位有唔同估值,個別段落亦冇明寫單位;相關選擇同原數見簡注。每項獨立四捨五入,所以顯示嘅邊長相加,未必恰好等於另一項獨立四捨五入嘅周長。呢啲唔係精密工程圖或唯一考古定值。 ## 章節編號同外部參考限制 正文沿用本套閱讀稿嘅呈現編號。第20、21章同所用希伯來原文編號有以下對應,內容冇重複或省略: | 本稿編號 | 希伯來原文編號 | | --- | --- | | 20:1–44 | 20:1–44 | | 20:45–49 | 21:1–5 | | 21:1–32 | 21:6–37 | 專名拼法曾按 canread.bible 所示《和合本修訂版》參考頁逐章核對;呢項核對唔等於認定古代地點、人物身份或者整句譯意相同。所取得嘅外部頁面有幾處編號限制:第18章未有第11節;第39章第26節對應未定、第27節缺失;第41章第9節對應未定、第10節缺失。本稿仍保留相應嘅完整希伯來原文單位,冇為配合缺漏頁面而刪節、合併或猜造現代參考句。其他個別參考頁補出嘅人名、地名,亦唔自動加入本稿正文。 ## 來源同使用界線 主要原文資料係 [Unicode/XML Leningrad Codex(UXLC)](https://tanach.us/Tanach.xml),並對讀 [Miqra according to the Masorah(MAM)](https://en.wikisource.org/wiki/User:Dovi/Miqra_according_to_the_Masorah#beginning)。實際版本、編訂者、書寫/誦讀差異、出版者註記同每章查核範圍,保留喺各章「來源及授權」。MAM係現代編訂嘅馬所拉讀者本,唔等於完整現存阿勒頗抄本嘅直接逐字轉錄;引用出版者對抄本嘅觀察,亦唔冒稱本次親見所有古代抄本影像。 詞義及註記只按本次實際取得、可用而有界嘅資料判斷;缺漏或未獲准使用嘅內容冇自行補造。現代參考資料嘅權利狀況未全部確認,本套檔案唔附帶原始現代參考全文、研究資料或任何概括再版許可。公開出版、網站部署或其他再利用,仍要另行確認適用權利同用途;收到本套檔案唔等於已完成呢啲程序。 ## 同先前單章稿嘅分別 較早逐章交付稿曾交替用「凡人」同「人子」。全卷重讀後,本套後繼稿將已核定嘅先知稱呼統一為「凡人」;原有語氣助詞、說話者、引語層次同其他句子保留。另於第44章31節,將可能被聽成只限某類醫學死因嘅「自然死」,改為食物規例語境下嘅「未經宰殺就死去」;簡注明講呢個係上下文類別說明,唔係原文另多一個宰殺動詞或新程序。 呢啲係後來全卷覆核提出嘅修訂,唔倒稱早先所有審閱都已發現。舊有單章稿同當時判斷保留;本套係另行審閱嘅後繼版本。各章原有修訂數目同過程敘述屬較早階段,新增嘅全卷稱呼說明另行標示,唔應將舊數目誤當涵蓋後來一切修訂。
研讀工具